第一百三十一章 要做就做精品!

    第一百三十一章 要做就做精品! (第1/3页)

    2002年11月2号周六,北平问界文化传媒公司。

    路老板在各核心管理层开例会。

    什么,今天是周六?

    呵呵,周六保证不休息,周日休息不保证。

    杨思维,陆垚,孙雯雯,还有最近新招的首席财务官李潇,你们这个年纪估计也是睡不着的吧?

    路宽先在自己的总裁办公室里听财务汇报数据。

    “《爆裂鼓手》项目北美版权收入2317万人民币。”

    这是卖给犹太安禄山哈维的。

    “欧洲版权收入1240万人民币。”

    这是后来经北野武介绍,卖给了法国的欧罗巴电影公司。

    这个公司的老板就是《这个杀手不太冷》的导演吕克贝松。

    “内地票房分账1390万。”

    李潇读到这里停顿了下,老板的脸色明显不太好看。

    确实太寒酸,怪不得这年头没人愿意在内地做电影,《爆裂鼓手》可谓是已经把BUFF堆满,出品方的分账票房也才那么点。

    就这还是他在中影和伯纳之间摇摆不定,最后和于胖子定下来的10个点的发行费用。

    1390万的票房分账,对比海外版权卖出去的3550万余的收益不可谓不低。

    “继续。”

    “DVD等渠道收入100万,星巴克、摩托罗拉等广告收入200万。”

    “路总,目前港台的票房一共是3200万人民币,距离下画都还有不到一星期。”

    “嗯,税务上要妥善处理。”

    除了计算票房的时候已经预交的“专资费”外,出品方还要缴纳6%的增值税。

    200万的广告收入还有6%的增值税税率,对和3%的文化事业建设费,其他的企业所得税之类自然不必提。

    即便预估港台票房在4200万元左右,以成本620万计算。

    整部电影操作下来,规规矩矩地完税之后,最后到问界文化手里的纯收益大概在5300万左右。

    多吗?一点都不多。

    只是迫于时代的局限和《鼓手》题材的局限性,很多电影衍生品的收益没法获取,那才是后世好莱坞电影公司收益的主要来源!

    也是路老板努力的方向,因此他在湾省和安以萱父亲吴安国达成交易,开始筹划组建自己的特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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