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9 马刺之战(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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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样在三秒区内,为什么邓肯就不怕?

    这是因为防守三秒和进攻三秒的判罚依据并不相同,作为一种NBA特有的一种违例判罚,防守三秒的后果还挺严重,会直接送给对手一次罚球的机会,而且球权依旧还在对手手中。

    惩罚力度大,自然要构成这种违例的条件就苛刻。

    三秒违例,也就是指进攻三秒的吹罚是无条件的,只要进攻球员在禁区内呆足了三秒没有出去,裁判就能判他违例,要求转换球权。

    而防守三秒却有一个前提,那就是只有当防守者周围一米内没有任何一名进攻球员的情况下呆在禁区不出来,裁判才可以数秒,只要再这过程中有一个进攻球员从他周围一米内经过,那都不能吹他的哨。

    现在霍福德和邓肯挤做一处,当然只有霍福德存在违例的危险了。没奈何,在这关键时刻,霍福德却只好向禁区外跑去。

    当然了,尽管两种违例中三秒都是个硬性规定,可也不是无法可解,像霍福德现在做的就是其中一种办法——表现出试图向三秒区外移动的意图来。也就说说,就算你在三秒区内呆够了三秒,只要你立马就往外跑,裁判也是不会吹你违例的,因为关于三秒的规定是为了防止有球员呆在禁区内不出来,破坏比赛的流畅性,而不是为了惩罚。

    还有一种情况也是可以阻止裁判数秒的,那就是投篮,只要球一离手,就会默认是进入了篮板球争抢的时间,而在这个时间呢,就算双方十个人都挤进三秒区不出来,只要挤得下,裁判也是允许的。

    其实在篮球比赛中,但凡违例判罚,都是不同于犯规的,他们要么是为了维护篮球比赛的规则本身,要么就是和三秒一样,是为了让比赛更“像样子”。

    有一种违例估计很多人都不知道,那就是当持球者被严密防守时——这里的严密也是有规定的,在正常的一步以内——他必须在5秒之内出球,不管是运,投吗,还是传都可以,就是不许站着不动。

    是不是有人疑惑过,比赛剩下很短的时间了,进攻球员在领先的情况下为什么不是抱着球不动,而是非要运着球乱跑?就算很多致命失误都是这个时候发生的,他们也依旧执迷不悟?其实不是他们不够聪明,而是规则不允许他们那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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