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0.克丽斯嘉小姐

    130.克丽斯嘉小姐 (第1/3页)

    回程的路途颇有些颠簸,赫尔墨斯航空公司是学院控股的集团,而卡塞尔学院毫无疑问在对交通工具的要求上完美继承了密党的风格。

    除了那些已经腐朽的大人物,致力于屠龙事业的混血种们还是热衷于更快、更大、更结实的交通工具,比如校长的那辆专属湾流“斯莱普尼尔”。

    赫尔墨斯航空公司旗下的所有飞机自然都沿承了这种彪悍的风格,通常不会因为天气原因而延误,速度也快过同类飞机一半左右,只是为了达到这种目的,它们的噪音简直让人难以入眠,同样也很难抵御强烈的对冲气流。

    路明非登上飞机之后就戴上耳眼罩塞上耳塞睡着了。和公猪尼奥之间的对抗倒并没有让他有多么劳累,但接下来师姐和夏弥拖着路社长参加了剩余两天的狂欢节,女孩们都精力充沛很有些意犹未尽,路明非却觉得自己疲惫不堪,几乎要瘫软在那辆汉高先生的阿斯顿.马丁车上。

    按照计划白皮书的规定,完成委派任务后学院专员就该立刻回学院执行部总部述职,不过这次针对公猪尼奥和他的犯罪集团,学院在校内实行了全员自愿报名模式,参加行动的学生数量很多,龙学社、狮心会和学生会几乎全员报名,后来校方不得不规定人数上限。

    但即便如此,这次也有超过四十个学生参与行动,这些年轻的混血种们兴致勃勃正准备大展身手,结果得知他们要对付的堕落混血种已经伏诛,都有些茫然。

    这种感觉就像勇士们兴冲冲地跑出新手村准备打魔物升级击败魔王拯救世界,结果走到村口大老远就见着一人提着魔王的脑袋回村了。

    学院做了很多套准备,他们仔细研究过公猪尼奥的作战能力,认为这是个在极限状态下能爆发出超A级水准的家伙,再加上里约热内卢是他的老巢,也没准备第一次见面就逮住他。

    结果路明非不讲道理,一个头槌把人干翻了。

    这让校方也有些头疼,学生们出都出来了,总不好公费旅游一圈又回去吧,就重新发布了任务,要求由参与行动的学生们组成小队,清理掉里约城内公猪尼奥的残余势力,并且解救那些被抓捕的野生混血种。

    就是在这种情况下,路明非被校长放了假,由女孩们拖着在里约逛了两天。

    耳朵里嗡嗡作响,路明非觉得自己的太阳穴微微发痛,大概是趴着睡的时候压迫到了眼球,微微睁眼视线有些模糊,整个世界都伴随着蜂群般的嗡鸣在颠簸。

    他拍了拍自己的脸颊,努力地睁开眼睛,只觉得两肩都有些酸痛。

    路明非小心翼翼地转过头,夏弥靠着他的右臂,诺诺靠着他的左臂,肌肤都素白,呼吸匀净,趴着睡得很沉,睡觉的姿势像是两只小小的猫儿。

    “她们醒过两次,夏弥小姐从空乘那里要了一杯热牛奶和两片烤过夹黄油的面包。”最里面有个清冷的女孩声音响起。

    那个叫克丽斯嘉的女孩穿着卡其色的呢子大衣配很紧身的牛仔裤和黑色长筒高跟靴子,纤细修长,腰肢好像盈盈一握,小腿紧绷笔直。

    克丽斯嘉单手托腮靠着舷窗,狭长的眼角微微挑起,像是锋利的长刀,视线却越过她与路明非之间的诺诺落在路明非仍有些朦胧的眼睛上。

    这是个很有些生人勿近的女孩子,这几天一直跟在路明非的身边倒是安安静静,有点像零,看谁都冷冷的。

    她大概上飞机之后就没有休息过,也没有挪过窝,这时略显疲倦,金子似的阳光落在那张脸上,居然呈现透明质感的苍白,苍白中又渲染着一丝红晕。

    这位克丽斯嘉小姐在路明非心中的美女排行榜中绝对能排进第二梯队,很有股冷冰冰的御姐范儿,不知道为什么又有点蠢萌蠢萌的。

    “师妹是只猪嘛。”路明非朝着克丽斯嘉挤了挤眉毛。他知道师姐和师妹其实都醒了只不过是在装睡,夏弥的脸颊红扑扑的,像是成熟的果子。

    坐在窗边那个体内有一半印第安血统的女孩有一双明亮的宛若群星的眸子,她的年龄比起路明非来大不了多少,也就不到二十岁的样子,性子却清冷,冷得像是竹林深处的清潭。

    克丽斯嘉是在七年前被公猪尼奥从美国的印第安人保留地带到巴西里约热内卢的,刚来到这座大城市的时候,她还是一个脏兮兮的黄毛丫头,什么都不懂,对一切都感到好奇。

    自称公猪尼奥的小个子男人绝不是什么好货色,却也给了克丽斯嘉最优渥的生活环境、对她进行了最基本的素质教育,有时候这家伙在外面嗑了药就回来发疯,用蘸水的长鞭抽打他那些负责生活起居的奴仆,每当这个时候就只有克丽斯嘉能够阻止他。

    有些时候克丽斯嘉都要以为男人大概真的把她当做自己的妹妹了。

    公猪尼奥甚至曾经慎重地考虑过要让这个甚至还没有成年的女孩来为自己分担帮派里的事务,可惜克丽斯嘉对那些事情都不感兴趣。

    她对公猪尼奥也谈不上有什么感情,虽然这家伙有时候会让她叫他哥哥,她也会照做。

    有一件事情克丽斯嘉一直藏在心里没有告诉过任何人,那件事情连公猪尼奥也不知道。

    七年前尼奥和他的帮派追杀一个胆敢私吞他们货物的亡命之徒到克丽斯嘉所在的小城,在那座城市里蹲守了两个月的时间,找到了那个不守规矩的家伙并杀死了他。

    可那个人其实是克丽斯嘉的亲生哥哥,他会黑掉那批货物是为了能给克丽斯嘉攒一笔离开美国的钱,他看书里说荷兰是一个很美的国家,生活节奏很慢,治安也好,人们接受最优良的教育,不会再有人说克丽斯嘉是怪胎。所以他就执拗地想带克丽斯嘉去荷兰,去阿姆斯特丹。

    哥哥是整个家族里唯一一个能够让克丽斯嘉感受到爱的人,她的母亲和其他的家人会鄙夷她,会恐惧她,甚至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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