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何为先天
第二十三章 何为先天 (第1/3页)
叶昊知道,哥哥不会骗他,既然哥哥说了,那用心读书就好。
叶霄起身,就要离开。
到门口的时候,叶霄回头。
“对了,闲暇的时候,你跟着二叔,看看他如何做事,看看县衙里的官吏如何做事。”
“你不用会,但你要知道基层官吏的做事方式,再去老君观后山看看,看看那些流民是怎么想到的。”
“你越懂他们,以后越能把自己的事做好。”
……
到老君观时,已是深夜。
叶霄回房点燃古灯。
古灯那头,林晓雪正在一座小镇中卖皮货。
从林晓雪进入蛮荒森林开始,已经过了六年。
四年之前,林晓雪突破了炼气,有了筑基的修为。
两年之前,林晓雪顺着蛮荒森林的边缘,终于找到了有人居住的城镇。
如今,林晓雪通过叶霄提供的铅汞资源,实力突飞猛进,已经有了筑基巅峰的实力。
大量的铅汞若是全用来提升实力,提升到金丹都绰绰有余。
可林晓雪知道自己天赋太差,一直在筑基巅峰巩固自己的根基,用铅汞提升身体潜力。
不然,就算早早突破到金丹,她这一辈子的极限,恐怕也就是金丹了。
她的底子,太差了!
若不是有神灯,她这一辈子,连炼气都难。
有了神灯这份夺天地造化的机缘,若不能好好利用,林晓雪要悔死!
现在筑基巅峰的修为,在镇子里不算高手,也不算弱,平日打些猎物,血肉供奉给灯神,灯神则会不时赏他些铅汞。
这些年林晓雪也摸到规律了。
灯神喜欢的,是灵力充沛的血肉,供奉的血肉灵力越足,灯神就越可能赏赐她灵银液和灰蓝金,至于那些实力弱小的野兽,她就拿到镇子里卖了。
就在林晓雪想着下次去哪狩猎的时候,怀中的银灯开始发热。
林晓雪明白,这是灯神在召唤她。
急匆匆收了摊,回到镇子里买下的小屋,关上门窗,林晓雪取出银灯。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