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四章 能决定百姓看什么的权力

    第一百五十四章 能决定百姓看什么的权力 (第1/3页)

    众所周知,我国古代就涌现出了许多同人作品。

    三国演义便算是三国志的同人,高鹗写红楼梦同人写到倒反天罡,水浒传则可以算是大宋宣和遗事的同人。

    至于水浒传本身,其同人改编更是大名鼎鼎,除了金瓶梅这种超现实主义批判大作,还有荡寇志这种抽象的大清魔改同人。

    而花州文风鼎盛,商业写作发展快速,各种流派层出不穷,同人当然也是有的,“同人”这个说法,也是取自“同人不同事”之意,自行出现在了花州。

    只是这一类别的诞生,先天便带有原罪。

    你写一些演义故事、古老传奇的同人也就罢了,若是写花州热门名作的同人,岂不是用原著的鸡下自己的蛋?

    在花州,读者们甚至会自己花钱登报做调色板写小作文攻击对家,在这种文德充沛之地,连融梗都算抄袭,况乎同人哉?

    叶老板曾经做过推出同人作品的尝试,可各方阻力太大,即使说服自家旗下作者同意授权,写出的同人作品也要被原著粉丝逐字审查。在花州这种拳风凛冽之地,推这种类型的作品实在有些得不偿失。

    然而,男频还未形成读者基础,更没有所谓的粉丝文化。

    “是……是以,在下觉得,若是李……嗯,若是局座想要增加男性向作品接受度,可否劝龙霸天同意同人授权?”

    还没等李白龙回复,脑海中的傲子便激烈地反对着。

    “不行!我他妈不同意啊!他妈的不可以这么做啊!”

    虽然皇书作者是李白龙,可傲子也常自诩“拟定大纲我在场,码字写文我参与”,公然以第二作者自居。

    如果说作品是作者的孩子,那他便切实觉得,《皇极战天传说》乃是他与李白龙共同的结晶——毕竟愿力都要分一半的!

    傲子的担忧并非无的放矢,毕竟叶老板的书店便以耽美为主要卖点,作为原作者,李白龙也难以接受。

    不过在外人面前,他的身份是同人李局,是花州知名作者墨凤,只能沉吟道:“叶老板旗下作者风格,我素有耳闻,《双枪》和《高门男妻》之辈,我也见过,若是皇书同人是这种风格,恐怕龙霸天难以接受。”

    “也有清水的!不肉!”

    叶老板急忙道:“甚至可以做到大片留白、纯讲友谊!”

    他甚至出谋划策道:“而且也不用只在小店里找……也可以找别家的!写女主文,譬如一个讨厌这本书的女孩子无意中进入了书中的世界!”

    “……”

    他妈的女频网站老板!想象力这么好干什么!

    李白龙心中升起兴趣。

    最重要的是,他不可遏制地生出了一点小小的好奇。

    ——别的作者写我书的同人,会不会给我愿力分成啊?

    将这个猜测说给傲子听。

    傲子作为无私且爱着孩子的男妈妈,犹豫了足足半分钟,说道:“如果也有愿力拿……龙战天不能被.这是我的底线!”

    好啊!就相当于“亲爱的儿子被有钱的〇佬看上,只要答应成其好事,便能给家里带来数额惊人的财力”这种展开。

    真是个见愿力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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