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1章 要么红,要么死
第131章 要么红,要么死 (第3/3页)
约了,人家想干什么是人家的自由。钱都赔了,曾经的歌曲版权也让出来了,公司根本没法置评。
“经理我们要表态吗?”小助理小心翼翼问道。
“滚出去!”他大吼道,脖子粗红。
首日销售额七十万,至少有用户付费三十五万次,这是一个什么概念?天王发歌,首日销售额也才七百万。
天王的十分之一,这是要起飞了。
那一声滚出去,惊动了隔壁办公室的同事。
得知前因后果后,云翼公司的小群里也在疯狂讨论林晚粥的新歌。
总的来说,没多少好话,公司脸上无光他们也不见得有面子。
与此同时,云翼娱乐旗下另一个小天后蒋灵也在休息室里吃瓜,她的经纪人从各个群聊里扒出了事情的前因后果。
“唉,同样都是歌手,人家真是命好。”蒋灵对着镜子一边化眼妆,一边叹气。
她迫于公司的威胁,不得不答应了五年造星计划。
“签了十年的卖身契,唉,也怪我,现在想想真不该签的。”经纪人红姐穿着白色小西装,靠在沙发里发呆。
“当时也是没办法的事情,毕竟公司高层决定的事情。”蒋灵描眉的笔触微停,望着镜子里越发憔悴的自己。
忽然想起了那句,“最是人间留不住,朱颜辞镜花辞树。”
“红姐你不必自责,我自己也想赌一把。”她语气平淡,描眉的手继续动了起来,“我太想真正红一次了。”
“只要能让我站在那舞台上真正红一次,哪怕死在那也没关系。”
经纪人闻言,不由抬头,眼神复杂的看着蒋灵。
“你没必要这样,人生又不是只有唱歌这一条路,公司的发展重心根本不在音乐板块,好资源全砸在偶像艺人那了。”
“我知道。”她已经描完了眉,开始细细的抹口红,“可是我就是喜欢舞台,从小就喜欢,我妈说我天生就是明星。”
“我想唱歌,想被人看见,被人需要。”
“想红,成为真正的天后。”
热爱是烈风中残喘的篝火,光亮微弱,有一份光发一份热。烧到烈火焚身,却依旧无怨无悔,只怕付出不够。
蒋灵端详着镜子里的自己,眼珠已经有些泛黄的痕迹。
苍白的唇可以用朱砂血一般的口红上色,凌乱的眉可以用眉笔勾勒,皮肤可以抹粉底掩饰,唯有眼睛无法掩藏。
“蒋灵,既然已经签了合同,就没必要多想了。”经纪人叹了一口气,即使有些心疼自己带出来的艺人。
但经纪人毕竟靠公司吃饭,她没温芸那种魄力,敢和公司叫板。面对着公司的威胁,也只能站在公司这边。
“嗯,我知道。”蒋灵点了点头,看着镜子里如烈火一般的红唇,目光微微黯淡了几分。
“林晚粥的歌,听说是从一个素人那买的。”
“是,怎么了?”经纪人迟疑了片刻。
蒋灵转过身,“我想买,无论多少钱,我都买。”
“公司会出钱的,这个你不用担心。”经纪人听闻蒋灵打算找那个素人买歌,虽然嘴上说着没问题,心里却有些忐忑。
市场部那边真不一定会答应,公司虽然大,但向来心眼小。
“不,我的意思是我想用我自己的钱,这和公司无关。”她目光灼灼,盯着自己的经纪人,“我想私下买。”
“这”经纪人红姐顿时如坐针毡,“你这是何必呢,公司已经答应给你资源倾斜了,肯定不会亏待你。”
“况且你现在合同都签了,难道想反悔?”
云翼娱乐虽然还能造星,但培养一个小天后也需要花费最少半年的时间,若是公司旗下的两个小天后先后出走。
那这个版块肯定直接废了,哪怕还能培养新人,口碑肯定也烂透了。
一想到这,经纪人红姐第一次开始恐慌,眼睛死死的盯着自己这个一手带出来的艺人,忽然感觉对方有些陌生。
“蒋灵,你”
她神色平淡,眸光下移,“红姐,我等不到三十岁了。”
“要么红,要么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