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六章 群殴蓝斯大作战
第二百零六章 群殴蓝斯大作战 (第1/3页)
协助孔雀城的城主镇压一头红龙,这件事可以商量,勇者与恶龙的较量,这个话题在人类世界居高不下。
想来孔雀城的居民也很想知道是传说中的勇者厉害,还是传说中的恶龙厉害。
恶龙不可怕,需要提防的是眼前这位孔雀城城主。
她到时要是反悔,对他来讲稍微有些麻烦,毕竟这位孔雀城城主没有伤害、虐待维纳斯,只是将维纳斯带在身边。
不太好用强硬的手段来对付这位城主。
“你先告诉我维纳斯损坏的那些首饰、吊坠,原价是多少钱。”
“对我来讲是无价之宝,因为那些首饰、吊坠是我亲手雕琢、或是设计。不过我既然说了给你们一个原价,那自然不会食言,三万金币。
赔偿我三万金币,外加刚才那个条件。当然,要是再与红龙的战斗中,你们受伤了,那三万金币可以根据你们的伤势来减免,也就是说.你们要是受伤了,医药费我出。”
雷格金瞳中露出些许凝重之色。
孔雀城的城主说他们要是对上红龙,可能会受伤。
这说明什么?
说明孔雀城城主口中的红龙可能比他想象中的要强。
最直观的体现:孔雀城城主打不过那头红龙。
要是她能打过那头红龙,也不会邀请他助战。
红龙很强。
他们有受伤的风险。
原价可以折换成医药费。
雷格的右手又开始挠眉头了,他在想,与红龙战斗的时候,要不要故意受点伤?
三万金币。
是一笔巨款。
他存钱这么久,身上的存款也仅仅只有一万多金币。
要是将这些钱全都赔付给孔雀城城主,他怕是又得风餐露宿一段时间。
苦修的时候,他不介意风餐露宿。
没有苦修时,他喜欢过高质量的生活。
曾经的队友蓝斯就是一个很会享受生活的人。
在他的熏陶下,他慢慢变成了如今的样子。
蓝斯说过,体验苦难的时候,就尽情享受苦难。
享受生活的时候,就极尽奢华,没必要有什么罪恶感。
能吃苦,自然也要会享受。
三万金币的赔偿金用来请维纳斯、阿蜜莉雅吃饭不好吗?
为什么要傻乎乎的全都赔给孔雀城城主?
“你的提议.我同意了,签订一份契约,咱们先小人后君子,有契约在,你我都安心。”
“可以,前提是你不能故意输给红龙,或是故意被红龙打成重伤,要是弄虚作假,赔偿金翻倍,三万金币变六万金币。”
雷格脸上的笑意僵了一下,可恶,孔雀城的城主为什么能想到这点?
“不会不会,我不是那种人。”
阿罗曼微笑,“不是我说的那种人就好,我喜欢和实诚的人类做朋友,心眼太多的人类,我不喜欢。这点也写在契约上。”
任伱如何阴险奸诈狡猾,也比不过那头该死的红龙。
她在红龙身上吃的亏,像红龙身上的龙鳞一样多
害人之心不可有。
防人之心不可无。
红龙不是什么好东西,眼前这个人类勇者看起来也不像是什么好人。
契约是口头约定。
到了他们这个级别,口头约定的契约,也具有一定的约束力。
若无特殊情况,不会为了那么一点蝇头小利就违背契约内容。
“孔雀城主,契约内容是不是少了一条?”
“没有。”
“少了,契约内容里没有阿蜜莉雅,只有维纳斯,你放了维纳斯,留下阿蜜莉雅,涉嫌欺诈。”
“想多了,你的精灵队友阿蜜莉雅不归我管,她在万象城刺探情报,还涉嫌诱拐万象城城主女儿,然后被万象城城主缉拿,她归万象城城主万象管。
不过万象城城主昨天将她的处置权交给了红龙,你要是想将这只精灵带走,得问问那头红龙同不同意。
他同意的话,你就能带走这只精灵。”
“.”
雷格无语,两个队友,成了龙域两个城主的猎物,加上伊莉雅的话,他耀阳小队可以说是已经残了。
就只剩他这个小队队长苦苦支撑。
“是你之前提到的那头红龙。”
“对,是他。”
“那提前祝我们合作愉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