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0章 捡个便宜
第560章 捡个便宜 (第1/3页)
陈安第一次细细搜索对面野猪群周边的时候,没能看到那猞猁的踪影,这一次在听到野猪发出警觉的叫声,爬上树再用望远镜看的时候,看到了晃动的树枝,继而才看到那只匍匐在树枝上完全融入周边林木的猞猁。
他知道,这只猞猁是将这群野猪当成自己的移动餐馆了。
猞猁其性是无定居动物,除非母兽在生小猞猁期间,它们才会寻找哪个地方的岩壁、石缝等定居下来,也有几个母兽凑热闹聚居在不远的地方的。
但通常,它们常常因为食物问题而不断地变换着居住场所,从高山,到丘陵,从草原到水畔,变幻不定。
不得不说,它们是极有耐性的猛兽,能在一个地方花上数天时间等着猎物经过,也能在发现猎物的时候,连续数天的持续跟随。
尤其是到了冬季,那一双超乎寻常且毛茸茸的大脚掌,在覆盖山岭的雪地上行走,简直如鱼得水。
当初在跟着李豆花学撵山的时候,曾经跟踪过一只猞猁,结果三天下来,发现猞猁一直在随着野猪群活动,也在这三天,看到了两处猞猁猎食野猪幼崽的地方。
皮糙肉厚的大野猪,从来不是这些诸如猞猁、豹子的猛兽的目标,它们也怕受伤,无论是豹子、金猫、狼之类,捕猎往往选择的老弱病残,而野猪幼崽,无疑是最好的美味。
他还听李豆花说过,他年轻的时候,跟着巫猎学撵山,那时候经验不足,还跟过一只猞猁,整整半個月的时间,可着一家母猪糟践,生生将一头野猪领着的八只幼崽吃得只剩最后两只,实在没找到下手机会,这才放过。
这玩意,就是山林里的隐形杀手,极难防备。
而现在,陈安却是看到了大好机会。
“如果能把这只猞猁打了,换条山沟找其它野物也值得!”
就一只猞猁的皮毛,那得相当于好多只石貂、水獭。
这种机会,三人怎会错过。
宏山和甄应全都咧嘴笑了起来。
山沟本就是朝着东北方向延伸,寒风呼呼,从北边而来。
猞猁所在的位置,在野猪群后边,三人提着猎枪,顺着来时的路,猫着身子,快速折返。
那里是下风口,能很好隐藏发出的声音和自身的气息。
走上一段,在敞亮的能观察到对面情形的位置,陈安就会用望远镜观察一番。
在树上的猞猁并没有继续活动,只是慵懒地看着下方的野猪。
大概是觉得猞猁没有发动攻击,野猪群的警惕开始放松,又朝着前边青杠林里移动,边走边四处翻拱雪层腐殖土中的橡子。
有一只野猪应该是发现了藏在树脚洞穴中的松树藏着的口粮,猛力地几下翻拱,将那些橡子、榛子、松子之类的东西给翻拱出来,在那里吃得咔嚓响。
别的野猪循着味儿找了过来,凑在一起争抢着吃食,相互撅拱,不时有被弄疼的野猪,发出一声声尖叫,全然没将那只蚕食小野猪的老主顾、老杀手当回事儿。
陈安一阵扫视过后,确定好靠近猞猁的线路,领着两人绕得更远些,然后下了山沟,又爬上对面的向阳坡面。
估摸着已经接近猞猁百米范围,陈安就让招财它们定坐下来。
不说嗅觉,猞猁的听觉可以说是在山牲中最为优秀的存在,那耳朵上的两撮黑毛,稍微有点不同寻常的响动,都能轻易被捕捉到。
林子太过密实,六条猎狗的穿行,响动太大,太容易引起注意。
他和宏山、甄应全三人,小心翼翼地避让着枝叶,尽可能挑选着间隙稍微大点的地方,一步步缓慢靠近,就连呼吸,都在努力地控制着。
事实上,对于陈安来说,这只猞猁已经是跑不脱的猎物,即使惊动逃跑,他也可以让猎狗追撵。
一般都认为猞猁灵巧、行动敏捷,简直就是飞毛腿,但实际上,猞猁短时间爆发的速度极快,但长跑不行,虽说也能长距离奔行,但速度是跟人平日跑步锻炼没什么区别的缓跑。
就连追击野猪,跑上一里地追不上,它们就会自动放弃了。
有六条猎狗追撵,在这种林子里,要不了多长时间,就会被追上并且撵上树。
上树,对于不少山牲来说,是躲避天敌的好法子,但对于猎人来说,那就是活靶子,巴不得它们上树。
但眼下这种情形,野猪群不是好招惹的,猞猁也不是吃素的,几条猎狗一拥而上,目标乱不说,就即使围上猞猁,逼急了,猞猁对它们一样很致命,攻击速度太快了。
所以,放狗追撵,是陈安实在没办法才会用的选择。
等到陈安他们三人看到那只猞猁的时候,它已经下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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