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偶闻灶王之名

    第七十九章 偶闻灶王之名 (第1/3页)

    最终刘振华做好了未来一段时间内的声望点规划。

    优先为天兵配备轻甲,长枪,一千天兵全部制式装备完毕需要三个多月的时间。

    不过刘振华也并不太着急,毕竟眼下天兵才两百多,并且他现在的实力已经超过很多起义军,那些起义军尚且可以在明军手里来回过招,刘振华还有足够多的发育时间。

    陌刀和长矛需要的声望一把才二十点,两百人的陌刀或者长矛仅仅需要四千点。

    长矛只有捅刺这一种功能,而陌刀可以刺、劈、砍、削。

    两者对比,长矛适合方阵防御,而陌刀更侧重于攻击,毕竟陌刀“如墙推进,人马俱碎”,在两军对战时有很强的视觉冲击效果和削弱敌方战斗欲望与士气的效果,具有更大的威慑效果。

    但是陌刀极重,据《新唐书》记载:“兴擐甲持陌刀重十五斤乘城。贼将入,兴一举刀,辄数人死,贼皆气慑”。

    对于使用之人身体素质要求极高。

    例如唐朝名将李嗣业,本身身高就远远超过刘振华,手下陌刀队个个皆是精锐,才使得动陌刀。

    根据记载,唐朝一個12500人的队伍,有2500陌刀手。

    一番思索,刘振华决定,因人制宜,耍的动陌刀的便用,日后人多单独拉出来成为一个建制。

    其余人就用长枪。

    第二日,校练场。

    天兵和民兵们的训练依旧在如火如荼的进行。

    刘振华缓步走到了校练场。

    “所有天兵,停止训练。”

    他中气十足的喊了声。

    原本正在或是搏斗或是自由抡棒的天兵们立刻整队,每个班站在队伍每一行的排头,排长站在五个班组成的小方阵左前,而两个连长则是站在所有方阵的中央前方。

    任宏利依旧披着他那铠甲,着实沉重了些,他已经发现了,这铠甲虽然帅气,但是穿着着实不舒服,不过男人不能说不行,既然给灶王提了建议训练的时候也穿,那就算是累着也要穿。

    “今天只有两件事。”

    刘振华背着手开始讲话,“第一件事,本尊给你们带来了更加适合作战的兵器。”

    说着,刘振华一挥手,他和天兵们之间的空地上多出来两百兵器。

    一部分是陌刀,一部分是长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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