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七章 《我的叔叔于勒》前传,《我的哥哥苏轼》
第二百七十七章 《我的叔叔于勒》前传,《我的哥哥苏轼》 (第3/3页)
”
“好。”老苏重重点头。
王闰之并不是苏轼的发妻,是他的续弦。他的结发妻子名叫王弗,就是苏轼在词中所写“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的那一位。
二人都姓王,也并非是巧合,论起来,王闰之是王弗的堂妹,严格意义上来说,她还要叫老苏一声姐夫。
苏轼这一家,在古代社会都属于格格不入。按照封建社会的规矩,哪怕是皇后,也很少有留下自己名字的,就算是贤德如长孙皇后,历史上也只是草略记载她小字观音婢,并没有记载她的名字。
而苏轼这一家,两个夫人,王弗、王闰之,还有侍妾王朝云,都拥有自己的名字,这在整个历史上都是属于特别少见的。
而王闰之则更进一步,还有自己的字——季璋。
如果这个季字是正常的含义的话,那王闰之在娘家应该排行第四。
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名字的规则“伯仲叔季”,“季”一般指的是第四位。像是司马家,司马伯达,也就是司马朗是老大;司马仲达也就是司马懿,是老二;司马叔达,也就是司马孚,是老三;而司马季达,也就是司马馗,是老四。
刘邦那个属于例外,他那个“刘季”的“季”,是老幺的意思,并不是老三。
对待这三位姓王的女人,老苏是动了真感情的。
至于说把怀孕小妾送人这事儿,历史上是没有实锤的,更倾向于是看不惯老苏的人编出来的段子。
家里还有昨日买的猪肉,所以今儿吃东坡肉,再加两个拌野菜——主要是为了喝酒。
等到苏轼到了院子里的时候,却发现那四人已经在院子里席地而坐,中间摆着一块儿五颜六色的花布,正在围着一个篮子吃东西。
“才来呢,上来。”李清摆摆手,示意苏轼过来。
“你们这是……”苏轼挠头,不知道这是怎么回事。
“刚才老李手里拿着的,你没注意?”李清手里抓着一把开心果,冲着苏轼一伸手:“正宗的阿月浑子,来一把?”
“阿月浑子?这可是稀罕物。”苏轼笑着走过来,坐到李世民的身边,“自从元昊乱后,西贼占据西北,阿月浑子就很少来中原了。”
“哈哈哈……吃就是了。”曹操笑着扒开心果,扭头问道:“苏兄,那猪肉真好吃?”
看曹操竟然质疑自己发明的菜品,苏轼一瞪眼睛:“当然好吃!不是我和你说,孟德兄,这猪肉,他就得炖!”
“对!就得炖!”李白附和了一句,明显心不在焉。
他还在想苏轼答应他的酒,但是看苏轼家里这家徒四壁的窘境,一时半会儿他也不好意思提。
只要能喝点酒,就算是喝仙师拿出来的那什么狗屁茅台都行啊……
为了喝点酒,李白也是拼了。
苏轼也没让李白失望,他的朋友很多,家里酒是不缺的,都是各地朋友,或者慕名而来的人上门提过来的礼物。老苏刚开始是不想要的,但后来生活实在拮据,买酒的话就容易下顿饭质量差。他没事儿的时候呢,还喜欢闹两口,于是他也就不再拒绝,谁送酒都收。
偶尔有那么两个乡绅,家里办点什么,请老苏写写字什么的,老苏也能赚两个润笔,这也是猪肉钱的来源之一。
不一会儿,王闰之便拎着几坛子酒走了过来。
“尝尝,这可是黄州的好酒。”苏轼冲着几人笑道:“虽然比不得蓝桥风月,但总归是入得口。”
李清端着碗,一口抽干。
还行,除了酸了点,也没啥毛病,喝起来有点像淡味格瓦斯,也不知道这味道是怎么酿出来的。
这酒虽然度数不高,但后劲儿挺大。尤其是李白,喝了酒就横扫疲倦做回自己,端着酒碗仰天长啸,放声高吟诗句,就像是不要钱一样往外喷。
他这一嚎不要紧,村儿里的狗都跟着叫起来,此起彼伏好不热闹。
苏轼两眼放光地看着李白,非但没有阻止,反而还拍手叫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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