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乌鸦之死

    第二十一章:乌鸦之死 (第2/3页)

住刀锋,我用自己的左手轻而易举地挡住了他的左手。我用手指刺进他的手腕,他放下了一直藏着的刀。

    “啊,该死的!”

    “说话。”

    乌鸦的额头开始冒冷汗。他肩膀和袖子上的伤口上有一块深色的补丁。

    他闻起来很香,就像面对死亡时的战斗欲望和勇气。谢天谢地,我现在很满足,否则抵抗“渴”会很困难。

    “我们把这个女人卖给了阿巴拉契亚山脉最南端的一些疯狂的社区。一群天生崇拜最奇怪事物的白痴。他们都是异教徒和疯子。”

    “在哪里?”

    “嘿,别这样,我……”

    “在哪里?”

    “F…骑马四天,北上。他们有一些涂成白色和红色的豪宅。你会以为自己被送到了该死的格洛斯特郡。”

    “嗯。”

    我们重新站岗,这一次,克劳全力以赴。我利用这个机会以最小的移动躲避,并试图预测他移动身体的方式,然而战斗变得更加困难。他的重骑兵军刀在快速交锋中是一个不利因素,但现在它的重量和力量使它更难阻挡和闪避。这种交流持续了很长时间。三十秒。四十秒。他没有心软。

    在50秒的时候,他累了,在泥泞的地上滑倒了。我向前跳,但他让我大吃一惊。他没有试图阻止他的摔倒,而是用双手猛击我。我用左爪挡住他,但在我要刺他肋骨的时候停了下来。

    我们在那里呆了一会儿,我看着他惊恐的眼睛。

    人类经常眨眼。

    我重新站起来,检查我的左手。刀刃夹在两只爪子之间,划破了我的手指。伤口已经愈合了,仍然……

    “选择”。

    “什么?”

    “你流血了。选择。”

    “道尔顿”。

    当他说出名字时,我听到身后传来一声尖叫。我转过身来,看到那个大胡子男子拿出一把枪瞄准。

    不是冲着我,是冲着一个坐在旁边吓坏了的年轻人。

    啧啧,我可不想有人毁了我的美好时光。我的举动。

    我把左手的每根手指都刺进了那个人的胸膛。他痛得喘不过气来,丢掉了枪。

    Ooowww !怎么啦?这伤害了!我想我摔断了两个指关节!肋骨怎么这么硬?!师父把他的整只手放在一个人的胸口,让事情看起来很容易!如何!

    我把手移开。那人悄无声息地倒下了,我又要面对乌鸦了。我尽我最大的努力来修饰我的表情。

    哎哟哎哟……嗨!该死的!必须关注。

    乌鸦警惕地看着我。我就重新站岗,我们继续战斗。

    我看得出来他很累。午夜已过,他累了一天,流血不止。

    乌鸦有一个模式。在交换结束时,他喜欢在上升的过程中摆动并击中对手的剑,然后在他们恢复之前立即砍下并向前移动。这招对付弱小的对手一定很管用,尤其是考虑到他的军刀有多重。

    这对我没用。

    下次他再这么做。我把剑砍得更远了,就在这时他转过身来,进入了他的防御。我在他胸前划了一个浅口子。

    “嗨!”

    我们现在正处于这场悲剧的最后一幕,其他人也能感受到。我捕捉到一些微妙的目光,我听到脚步声。我转向一个戴草帽的肮脏男人,他比刚才更接近森林的边缘。

    “你跑,你会先死的。”

    男人停了下来。这能给我一点时间在我完成这个之前。

    “说话。”

    “我,嗯。的崇拜。他们不停地把人偷来偷去,天知道是为了什么。”

    偷啊。我知道是谁在“偷”那些人。

    “这没有帮助。告诉我你是怎么知道我是什么人的。”

    “…邪教的首领。我把那个女人卖给了他。他说你们是吸血鬼。他说你在囤积权力。他说他将自己实现这一目标,并与他的追随者分享赏金。”

    “嗯。”

    我回到空地的中央,等待乌鸦也这样做。他一就位就向我冲来,所有英勇的同伴都转身跑开了。

    我坚持我的立场。乌鸦看见他的人跑开了,发出一声绝望的呼喊,冲向我。

    非凡的!当然,我也料到一个狡猾的亡命之徒会这么做。我甩了甩左臂,不一会儿,乌鸦绊了一下,摔倒了。他难以置信地盯着插在胸前的匕首。在过去的六个月里,我没有浪费时间。

    “我说过刀锋是警告过你的。”

    我追每一个强盗。我把它们一个接一个地吃掉,一刻不停。在黑暗中,他们都是缓慢和嘈杂的。我让它快速而无痛。

    当我回到空地时,只剩下克罗和那个年轻人道尔顿。

    “不应该……就像这样。我们应该……成为冒险家。英雄们……就像古老的骑士。”倒下的领导人用紧张的声音说。

    我跨在乌鸦身上,让我的头发落在他的脸上。他是如此温暖,他的香水是精致的。为一场有价值的狩猎画上完美的句号。

    “你是说英雄?”英雄会袭击旅行者吗?他们有隶吗?”

    “他们……土著人,而不是白人妇女。”

    “她们是奴隶。他们是谁并不能改变你的所作所为。”

    “那丰富的…来自一个怪物。”

    “啊,但我知道我是什么。就像我知道是谁为了你提到的那个奇怪的庄园绑架人一样,就像我知道你为什么这么快就把那个女人卖给他们一样。你比大多数人都堕落得更深,乌鸦。现在,有什么遗言吗?”

    乌鸦露出红牙,最后对我笑了笑。反抗到底。我喜欢它。

    “地狱见。”

    哈。

    “再见了,人类,这是一次很好的狩猎。”

    当我结束的时候,我站起来,接受我带来的毁灭。

    尸体散落在空地上,散落在破损的帐篷和被践踏的个人物品周围。这场大屠杀的唯一幸存者双手抱头跪在地上。我暂时不理他。

    我走近最大的帐篷,打开它。这里没洗过的尸体散发着刺鼻的恶臭,但我还是坚持了下来。

    两个年轻女人用疯狂的眼神盯着我。第一个愤怒地颤抖着,而另一个畏缩在她身后。他们穿着破烂的破布。他们的黑发又细又乱。

    当我靠近的时候,强壮的那个在低声咆哮和诅咒。

    嗡嗡声。

    我后退,拿起一把剥皮刀,然后回到屋里,扔在他们脚边。我不去管他们。

    乌鸦用一个短凳子坐着。我把它弄平,坐在火旁。

    我需要思考。

    我为什么要接受这个挑战?为什么我杀了这些人,却饶了他们的俘虏?我该拿道尔顿怎么办?我应该坚持协议的精神,让他走吗?还是我按照这封信做,确保他在达成和解之前就死了?难道我被宾格尔荒谬的叙事能力引到这里是因为我学到的东西对我们继续探索至关重要吗?

    我没有理睬那两个土著妇女,她们在营地里跌跌撞撞地走来走去,一边用她们的语言哭喊着,一边朝尸体踢来踢去,吐着唾沫。

    我接受了挑战,因为这是正确的。应该给他们一个机会,让他们有所成就,而不是像屠杀动物一样屠杀他们。这是一次很好的狩猎。

    这是亨特的概念。这肯定和我血管里被污染的血液有关。我活着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狩猎的概念。我应该停下来吗?它会像盲目自信杀死加斯帕一样杀死我吗?

    我不这么认为。乌鸦的血既美味又强大,因为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人本身,而是来自于它的摄取方式。尊重狩猎精神,赢得比赛让我更强大。这也让我感觉更有活力。比赛迫使我为之努力,而不是用压倒一切的力量夺取它,就像恳求者的血比牛的血更甜一样。

    是的,我知道我是对的。我将尊重猎物,反过来,它将使我更强大,更有耐心,更谨慎。挑战会提醒我自己的极限,提醒我永远不要轻视凡人,就像乌鸦划破我的手指时提醒我技术不完美一样。

    如果我遇到的情况本身就是一个挑战,那么我不需要给自己限制。相反,我将使用我所掌握的一切工具来取得胜利。

    是的,这是应该的。红色的花蜜需要自己去争取。我永远不能忘记它。

    现在来看下一个问题。

    我要放过谁,为什么?洛思是对的。规则和指导方针是任何正常社会的第一步。作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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