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四章:再得女娲传承
第一百一十四章:再得女娲传承 (第1/3页)
翌日,邹衍却不曾来。
安风淡笑道:“听闻邹衍之父得知他欲拜风君为夫子,气恼中禁了他的足。”
风允闻声也不由笑出声:“罢了,若是无缘,也不强求。”
如此,在剩下的七日中,风允不断根据黎月所传来的部族消息,添补《列国志·百越》。
同时也作《列国志·大庭》与《列国志·禹越》。
而风允记录大庭来历,所见所闻后,对大庭亡国前的国情分析,并以《共戚策》作为其国策,成《大庭志·策》一卷。
又对越国尊祖,多巫,地理位置等等,集其所知晓的来历,为史;对当时的国情水患为重点,以《大禹赋》外加风允治水的过程为策,形成《禹越志·策》一卷。
如此,风允的《列国策》,也有了两国之记。
“史,后人观之,若是史成而无人观,那著书亦无用。”
风允看着流转着道韵的两卷《列国志》,其上却毫无像是创造语言之法时的异相。
这也是文道的规则。
不践行,不功成。
语言之道为百越九黎族所创,为工具。
在百越王所建的典籍宫创造,其效用立显。
与当初风允在越君宫殿前做《大禹赋》,借用越国气运彰显奇异是一样的,遂出异相。
而其异相随着百越民知晓,认同,传播后,越发强大,但之前的异相也不过影响一城之内。
只是小异相。
而这《列国志》却与当初风允作《共戚策》一般。
策成,即使再如何完美精彩,但不得其用,也不过是废言一份。
“史的部分,只需传承,由一国典藏,一国推广,就可启其异相,成为异宝,甚至是国运异宝。”
“而策的部分,则需要施展其言,在这个国家践行,方才能成。”
风允略有所悟,对一旁的安风道:“不知百越可有信使?”
安风静静地为风允收捡物品,闻声,遂道:“若是风君需要,则有。”
风允诧然一笑。
“好吧,确实需要信使,将我这《大庭志·策》送往大庭旧国,如今的吴国境内,交由我大庭遗民。”
风允拿起那份宽大兽皮所缝成的书,递给安风。
这书中的道,已经被风允以道铸兵,入了青枝,他手上的只能算是备份。
但备份足以。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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