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八章 判斩
第四十八章 判斩 (第3/3页)
朝宣读严文宽连夜呈上来的这份判词。
“《大齐律》又云,父不受诛而诛之,子复仇可也。枕干仇敌,人子义也。报父之仇,意非乱也,行子之道,义能仁也。
“然,诛罪禁乱,王政纲也。孝子者,义不顾命。杀之可成其志,赦之则亏律……
“现本府作判,继母无义,不以其为母,方玉廷所犯之罪,宜与杀人者同,不宜与大逆罪论!我朝大逆,凌迟。杀人者,斩。”
……
当翰林院编修梁鸣闻当朝宣读完这道判词后,整个朝堂鸦雀无声。
“严文宽的这道判词写得好呀!”龙椅上的永治帝似乎心情不错,语气中多了一分舒畅,“方玉廷的案子一出,便有一堆人冲朕叫嚣,什么‘弑母大逆十恶不赦’。
“但严文宽这道判词却是写得明白,‘继母如母’,但也不过是个‘如’字。‘如夫人,同进士’,状似却到底不是。如同母亲却到底不是血脉相连的生母。
“之所以称其为母,不过缘于其与父亲的婚姻。可这继母竟手刃生父,则在其动手行凶之时,便已与方玉廷之父恩断,与方氏一族义绝。那么陆氏与方玉廷也在这一刻便不再是母子。不仅不是母子,还是杀父的仇人!既是杀父仇人,那方玉廷为父报仇便是遵了孝道!
“这个‘如’字用得妙呀。可谓一字定案!”
永治帝这一番话响彻泰和大殿。殿上的文武百官个个屏息敛气,暗地里却面面相觑,不少人这才知道那陆氏原来是平等国公续弦,方玉廷的继母。
不过,既然皇上如此盛赞,想来应该不仅仅只是因为这篇判词文采斐然。
果然,永治帝铺垫过后,话锋一转:“严文宽这道判词是昨夜亥时三刻让通政司呈上来的。恰巧当时朕还未就寝,便把三司都召进宫里议了议。三司的意思同朕一样,严文宽将此案查得明白,见解准确,判词也精彩,但量刑却是重了。
“虽说严文宽担心的是‘赦之则亏律’,怕损了我大齐律法的权威尊严,也有怕人效仿行凶之意。可这判词中也说得明白‘报父之仇,意非乱也,行子之道,义能仁也’。方玉廷是为报父仇而行凶,并非心怀恶意蓄意害人。我大齐以孝治天下。因此《大齐律》中才有‘父不受诛而诛之,子复仇可也’一说。
“既然是报杀父之仇,手刃之人又是已恩绝之人,那方玉廷的行为便是大义。既然是大义,那其情可悯,其罪可赦,这判斩首便着实重了……”
“陛下!”永治帝说未说完,文武群臣中突然响起了个苍老而颤抖的声音,“小女陆氏养了方玉廷一十八年呀!都说养恩大于生恩!这养育之恩难道就不作数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