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出事了!(第三更)
64、出事了!(第三更) (第1/3页)
千禧年夏天,陈易迅签约瑛黄,顺应着当时“口水歌”和“K歌”的风潮,林稀填词、陈辉杨作曲,为他创作歌曲《K歌之王》。
这首歌一出来,从千禧年到01年,拿奖拿到手软,什么金曲、叱咤、劲歌、乐坛至尊等等,跟批发似的。
哪怕到了陆恒回来前,也依然是陈易迅的代表作之一。
台下这些人都是识货的,听门道知道这歌的质量,而电视机前看直播的吃瓜观众,很多也一听就喜欢上了。
“好听好听!”李嘉芯轻轻跺脚,抒发她的喜欢。
黎资也跟着哼唱,副歌部分,几乎听一遍就有了记忆。
江至强既然安排陆恒到这里宣传,自然有后手。
在陆恒唱完后,客串主持人的汪明全跟着采访了几句,聊的就是新专辑。
当然,也顺便问了陆恒关于粤语创作的事情,陆恒按照之前的理由说了。
台下众人虽然惊讶,也有疑惑,但没人会直接站起来问。
就像抄袭这件事,如果没有原主站出来,没人会找你茬。
至于陆恒,更没有任何解释的义务:爱信不信。
当第一首专辑的随着时间推迟,人们习惯了,以后陆恒再发粤语专辑,这种疑问也就变得见怪不怪了。
就像当初的陆恒,一直以为王斐是香江人,还有李莲洁、赵闻卓、于容光这些演员。
陆恒下台后,谢停锋却紧紧皱起眉头,盯着陆恒背影在思索什么。
“还想踩我上位,我这就把你拉下来!”
这首粤语版的前奏,用了王斐的粤语歌《约定》的前奏,为的是衬托出第二句歌词“我愿意和你约定至死”。
如果是别的创作人,那版权肯定是唱片公司的,但这首歌可是陈小霞写的,从八十年代初就在宝岛成名立万,版权自然是她的。
彭国华作为同时间出来的老牌制作人,跟她太熟了,一个电话,一份传真就解决了授权的事情。
但这件事谢停锋并不清楚,还以为陆恒是抄袭。
对于王斐的歌,谢停锋太熟悉了,何况是这首大火的《约定》。
“敢抄姐姐的歌,还敢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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