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章 赔钱是公司的,分红是自己的

    第四百一十章 赔钱是公司的,分红是自己的 (第2/3页)

当然知道了,但知道也没用。

    孙进豪接着说道:“潘主任,所以我现在告诉你,这份起诉状的水平很高,如果按照唐方镜的这个逻辑来看,确实是能起诉你们的。”

    啊?听到这话潘志远顿时傻眼了。

    “孙主任,对方是以虚假陈述为理由起诉的,可是我们又没有参与对方的虚假陈述,凭什么也要作为共同被告被起诉啊?”潘志远表示不太理解。

    孙进豪开口道:“潘主任,我现在也不方便给你解释这些,我只能说,对方这么起诉是有法律逻辑的。”

    “至少,法院直接驳回诉讼请求的可能性不是很大,所以你们得提前做好准备。”

    潘志远没辙了,只能说道:“那孙主任,如果请你来做这个案子,怎么收费啊?你看……能不能做个风险代理?”

    听到前面那句话,孙进豪顿时开始高兴了起来,又有大案子了。

    只是听到后面那句话,孙进豪马上开始摇头:“不可能的潘主任,这案子没法做风险代理,至少我这肯定不行。”

    对面那人毕竟是唐方镜,唐方镜喜欢做风险代理,那是因为他是个疯子。

    自己稳稳当当的赚钱多好,接什么风险代理啊。

    事实就是这样,现在愿意做风险代理的律师越来越少了,就算是一些红圈所的律师,现在也更愿意安稳赚钱。

    风险代理虽然可能拿到更多的钱,但一个不慎那就是一切白干。

    老唐毕竟是开挂的,那些案子他就不是为了赚钱,穷鬼的钱有什么赚头,当然是谁有钱赚谁的了。

    看看之前腾飞公司那个案子,那一个案子他直接赚的飞起,得刮多少个穷鬼才能赚到这么多钱。

    唐老爷心善,赚了有钱人的钱,用来补贴穷鬼们……顺便自己赚点寿命。

    潘志远闻言也只能点点头:“那就正常收费吧,唉,孙主任,你说这都什么事啊,好端端的怎么就摊上这种事了……”

    孙进豪笑了笑,接着说道:“潘主任,你还没和鑫达公司那边联系吧?”

    “没呢,收到法院寄的这些东西我就直接来找你了,而且这事都怪他们,我这事务所开的好端端的……”

    孙进豪没有再听对方说这些,再次说道:“那还是联系一下对方吧,看看他们那边打算怎么解决。”

    潘志远也没办法,开口道:“行,我之后让人问问那边。”

    时间已经到了第二天,京州,鑫达公司这边同样已经在联系律师了,是魔都证券领域的一位知名大状,叫蒋华。

    当然,这个案子的情况太特殊了,他们知道唐方镜准备怎么干,老唐也知道他们知道自己准备怎么干。

    所以对于贺浩宇来说,出庭打官司那是最后一步,但凡有一点可能,他都不会想打官司。

    于是在和公司的法务总监等商讨之后,又经过了董事会,终于定下了调子。

    那就是,在这个阶段不惜代价也要调解!

    只要能调解结案,那唐方镜就不能再继续做文章了。

    董事长办公室内,贺浩宇看着面前的法务总监道:“怎么样了,沟通的如何?”

    法务总监点点头道:“和中院那边沟通的还算比较顺利,中院愿意出面帮我们协调。”

    “毕竟我们是能满足对方诉求的。”

    鑫达公司想调解,但是又不想自己出面找唐方镜,于是便找中院出面。

    中院这边,案子已经到了民庭法官那里,法官对这个案子同样为难。

    按照新的《证券法》和相应规定,判决鑫达公司赔偿责任倒还好,难点主要在于会计师事务所。

    以前是真的没有这方面的案例。

    所以能调解就调解吧……

    不是每一个法官都想出名,都想做那些其他法院没做过的案例。

    很多人只看到了被列为指导案例或者是典型案例的情况,但这方面的案子,一旦判决没做好,那后面就很很麻烦。

    有时候对方把案子打到最高法,然后最高法全面把你的判决否定,那可是直接成了反面的典型案例。

    对没错,不管是指导案例还是典型案例,都会一审二审再审的所有情况都写出来,包括上级法院是因为什么理由纠正的……

    这些同样都会被其他人看到。

    正好,公司这边愿意调解,而且诚意很足,那自然是以调解为先的。

    听到法务总监的话,贺浩宇稍微放心了点,随即道:“那准备之后的调解吧,满足对方的诉求下,再起诉也不会有什么意义。”

    “另外,帝都那个会计师事务所联系我们,你就把情况和他们说一说,这个钱肯定不能都由我们出。”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