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90章 为母报仇作为杀人动机,合理吗?!

    第490章 为母报仇作为杀人动机,合理吗?! (第3/3页)

   不过.…

    这个案子,从各种主观和情景上来讲是非常的复杂的。

    虽然说,王有为在此之前和合议庭的其他两名成员以及裁判委员会的委员,有过交流。

    可是这些交流都是建立在没有开庭之前的。

    具体的情况。

    还是要听一听,本次庭审的答辩情况。

    简单的整理了一下自己面前的材料,王有为敲响法槌,扶了扶眼镜:

    “庭审开庭。”

    “本次庭审的主要内容是,犯罪嫌疑人张寇,对于一审判决死刑不满,提起的二审上诉请求。”

    “现经过我院,核查证实,有新证据新依据,对于本案进行再次审理。”

    “犯罪嫌疑人也就是上诉方,你方的诉讼申请为申请减轻刑事处罚。”

    “申请由一审的死刑改判为死缓。”

    “这一点没有任何问题吧?”

    苏白作为上诉方委托律师开口回复:

    “没有问题的审判长。”

    “好!”

    法锤敲响,审判长看向公诉人席位。

    开始让公诉人,陈述本次庭审的控告内容。

    公诉人林远在开始陈述的时候,一直保持着客观的陈述。

    按照执法方提供的证据,以及上诉人也就是张寇的口供和主观,来进行定罪。

    在定罪方面,张寇杀人是事实,有过谋划也是事实。

    所以定罪成为故意谋杀罪,这一点是成立的。

    在陈述完这一点内容后,林远又继续陈述。

    “在本案当中,上诉方当事人也就是犯罪嫌疑人张寇,谋杀多人,造成一人死亡的结果。”

    “没有自首表现,甚至如果不是他人报警,发现了张寇的杀人事实。”

    “那么张寇,依旧会继续行凶。”

    “这一点是张寇在口供当中有着直接的表现的。”

    “基于这一点,我方认为,在该案件中,张寇的故意谋杀事实成立。”

    “情节涉及到比较严重。”

    “所以我方认为,对于张寇的故意谋杀应当判予死刑。”

    在整个陈述的过程当中,林远的声音平静,陈述的情况清晰。

    在陈述完毕后,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

    此时作为审判长的王有为,在听完林远的详细陈述后。

    扭过头看向了上诉方席位上的苏白。

    “对于公诉人所陈述的,张寇具有故意谋杀杀人行为,以及致人死亡的客观事实。”

    “这一点,上诉人委托律师是否有异议?”

    这一点肯定是没有异议的,因为这些都有着确凿的证据,所以苏白在回答的时候也确认了这一点。

    “审判长,对于这一点我方没有任何异议。”

    “好的,那么请你方简单的陈述一下你方的减刑依据吧。”

    “好的审判长。”

    苏白长呼口气,紧接着缓缓开口:

    “我方认为我方有着强烈的恶意的谋杀多人,这一点判定是不对的。”

    “也就是说.…我方承认,我方当事人张寇的杀人行为,也承认了其是有谋杀的行为。”

    “可是我方认为这个情节严重的判定不对。”

    “对于这一点我方想陈述一下关于张寇的杀人动机。”

    “张寇的杀人动机是什么?”

    “是为了给自己的母亲报仇。”

    “是当初他的母亲被那群村霸们打死了。”

    “张寇亲眼目睹这一事件,从而产生了为自己母亲报仇的想法。”

    “这一点动机有错吗?”

    “这一点动机,在正常人看来基本上都没有任何的问题。”

    “当然我所指的问题,是从情感上来讲的问题。”

    “既然这一点动机没有错,那么谋杀多人的想法,也就是合理的。”

    “既然是合理的,那么又怎么达成了情节严重的情况呢?”

    苏白陈述的角度很简单。

    公诉人怎么陈述的?

    公诉人认为,张寇是想要谋杀数人,所以以此认定情节严重。

    而苏白的解释是从张寇的杀人动机来讲。

    张寇为什么要想杀那么多人?

    因为这些人害死了他的母亲!

    作为儿子,和母亲有着浓郁的血缘关系,有着丰厚的情感关系。

    有这个想法那不是很正常的吗?

    先从情感上讲,只要审判长认为这一点合理。

    那么这场庭审,张寇就有很大可能性,判决死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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