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2章 开始审查!调查事实真相!

    第482章 开始审查!调查事实真相! (第1/3页)

    第473章开始审查!调查事实真相!

    与此同时,关于刘学伟被害一案,原本就有一定的热度。

    讨论的焦点在于,谢丽蓉的父亲谢安杀害了自己的女婿,出示了谅解书,让谢安免于遭受死刑的审判。

    这算不算是一种卡法律bug的行为。

    毕竟.…从主观上面来讲,作为受害人的妻子,代替自己被自己父亲杀害的丈夫出示谅解书。

    这一点就非常的具有争议。

    也是一个热门的讨论话题。

    但是.…

    在二审结束以后,讨论的焦点就在中止庭审与案件的真实经过的讨论上了。

    毕竟.…

    苏白在庭审上陈述的内容,与案件调查的结果,完全都不一致。

    甚至,从某些方面来讲,相比于一开始大家讨论的重点。

    苏白在庭审上陈述的,这起案件是一起合谋性案件。

    谢丽荣可能也参与到了谋划杀害刘学伟的事件当中了。

    如果谢丽蓉真的参与了杀害刘学伟的计划当中。

    说实话.…

    这个案子相对来说就比较炸裂了。

    谢丽蓉的做法就相当于什么?

    相当于,故意以夫妻之间的感情不和,妻子来设计,让自己的亲人将自己的丈夫杀害。

    同时出具谅解书,让自己的亲人减轻刑事上的处罚。

    并且自己还能够获取自己与丈夫的财产。

    这纯纯的是把自己的丈夫当做,一个供输财产的事物。

    完全违背了夫妻之间,在法律上定义的关系行为。

    换句话说,这种案例如果扩大化,极端化,那么会大大的影响,法治的稳定。

    为什么这么说?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说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数额过多。

    且占据主要优势经济权的那一方,被害以后,那么所得的共同财产是不是其中大部分给予了另一方?

    在法律的规定意义上,是这样的。

    尤其是,还在有抚养权的情况下,占比分配的财产就更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有了歹意或者是被另一方,抓住了把柄,抓住了重大过错,要离婚,是不是要分离共同财产?

    并且没有过错的一方,要分得更多的夫妻共同财产。

    就会存在有重大过错的一方不愿意,而导致买凶杀人。

    或者是与自己的亲人合谋,为了财产而将另一方杀死,来获取财产上收益的可能性。

    如果这个财产的金额足够大,是会导致有很多人愿意承担杀人的风险来获取财产的收益的。

    那么就会严重的影响法治的稳定。

    而很多人讨论刘学伟这个案子的原因就在这一点。

    讨论这个案子究竟是不是属于,谢丽蓉为了谋划刘学伟的财产,而让谢安去杀害了刘学伟。

    不过.…

    这个观点是苏白提出来的,在庭审公开画面被媒体传播后。

    网上有很多人对于苏白有一定的质疑。

    公开的质疑苏白提出来这一论点的专业性。

    毕竟从正常人的角度来看,刘学伟那一份的财产并不多,哪有人为了那么一些钱而去杀人的?

    所以.…

    这个案子,在网络上引起了两极分化的观点。

    讨论的双方也都在等待着相关部门的具体调查结果。

    等待着公布结果的那一刻,啪啪啪打对方的脸。

    …

    在二审法院省高院,决定对这个案子进行延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