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 没有证据?直接申请判定!

    第368章 没有证据?直接申请判定! (第2/3页)

    刚才黄雪梅的陈述也是根据,不能自己证明自己无罪这一点来进行反驳的。

    说白了——还是抓住了没有直接证据这一个关键点进行反驳。

    可以说.…

    黄雪梅的陈述完全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了。

    或者说.…

    黄雪梅在投毒之前就已经翻阅国内刑法中的相关规定,为自己投毒罪名开脱做好了准备。

    毕竟.…

    作为北都大的学生,对于某些法律知识的学习是非常的快速的。

    虽然说不能达到精通,但是对于某一罪名的解读,还是能够做到理解的。

    事实上。

    黄雪梅在一开始进行决定投毒的时候,就已经做好了应对的方式。

    要不然的话.…检查方也不可能调查不到直接证据。

    她也不可能在执法方和检察方的审讯当中,一直表明自己无罪。

    就算是所有犯罪嫌疑都指向了她,她也表明一个观点就是无罪。

    为什么?

    因为她心里面也非常清楚,不认罪那么有无罪开脱的可能。

    如果认罪很有可能就是死缓起步。

    黄雪梅在开口说完后,朝着苏白看了一眼。

    两人相互对视。

    苏白能够看得出来,黄雪梅眼中有一种莫名的,说不上来的心理。

    似乎是认定了这场庭审,不能够判她有罪。

    目前的线索证据,所有嫌疑的指向都指向了黄雪梅。

    可是没有直接证据怎么判定?

    侧面证据就是黄雪梅从实验室盗窃化学用品,并将其带进了宿舍。

    化学用品的遗留去向,是不是黄雪梅进行的投毒。

    这一点并没有直观的客观事实来进行表明。

    那么有没有其他办法?

    也有!

    “审判长,对于黄雪梅申请驳回我并不同意。”

    “我并没有侵犯被告人的法律权益,所以被告人申请的驳回不具有事实依据。”

    审判台席位上,孙正平抬头看了一眼苏白,又抬头看了一眼黄雪梅。

    事实上.…孙正平心里也非常的清楚。

    根据目前的答辩情况来看,通过直接的证据很难控告黄雪梅有事实犯罪。

    尤其是在被告人以及被告委托律师拒不认罪。

    并且一直以直接证据作为逃避的理由,进行驳回检方控告的情况。

    不过.…

    黄雪梅申请苏白不再对其进行询问,这一点没有任何的法律依据。

    可以进行直接的驳回。

    法锤敲响,孙正平开口:“被告人申请拒绝控告方委托律师的陈述询问。”

    “控告方委托律师并没有在询问时有任何的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

    “所以拒绝被告方的申请。”

    “控告方委托律师,还有什么其他想要进行陈述的吗?”

    面对审判长的询问,苏白开口:

    “有的,审判长。”

    “我还想请问一下被告人,你认为自己并没有投毒的情况,但是面对现在所有的证据都指向了你。”

    “你拒绝认罪是吗?”

    对于审判长的拒绝,黄雪梅没有太多经,平淡开口:

    “不是我拒绝认罪,而是我根本就没有投毒去伤害朱芸。”

    “好的。”

    苏白点了点头,抬头看向审判台席位:“审判长。”

    “按照本案目前的情况,黄雪梅拒绝承认是其投毒伤害的朱芸。”

    “可是依照着其室友的口供,以及现在掌握的证据。”

    “我方对于现在的情况分析如下:”

    “根据其室友的口供,黄雪梅曾经说过想要杀死朱芸。”

    “不管这是否是玩笑话,但是这已经表明了黄雪梅对于朱芸的敌意。”

    “在这个案子中还有一件事情检方并没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