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艰难的判定,法律规定可以判定,可是能判吗?

    第342章 艰难的判定,法律规定可以判定,可是能判吗? (第2/3页)

并没有时间进行约见,这件事情你还有相关的印象吗?”

    面对审判长的提问,王海也陷入到了沉默当中。

    这个让他怎么回答?

    他虽然知道回答约见了,对工商管理是一件好事情。

    但是刚才苏白进行了提醒,在庭审上陈述不符合事实的供述供言。

    是按照伪证罪进行处理的!

    当天他的确是没有约见,这后续的事情也是在后面进行补录的。

    因为当时已经涉及到了案件开庭.…

    再有一点是,如果按照当时的时间,已经属于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答复。

    对此,工商管理那边说,到时候安排一个在规定期限内的时间就好了。

    反正作为当事人的他们,如果不将约谈的时间说出去,谁也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进行约谈的。

    就算是伪证,对方拿不出证据,证明这是伪证。

    也不会产生太大的影响。

    可是.…让他没想到的是,这份证据在日期上填了当月的15号!

    那天有那么多人看着呢,他怎么说?

    所以对于这件事情,王海也只能进行含糊的回答:

    “审判长,这件事情我记得不是太清楚了。”

    .

    ….

    审判台席位上,彭光亮敲响法锤。

    对于伪造这件事情,说实话,还是需要依照相关的证明,来确定证据是否属实。

    既然在这场庭审上,关于这些证据,有疑问。

    又不能当庭确认证据的真假。

    因为双方的答辩,都不能够确认真实。

    说白了——双方各执一词,完全不能够判定是真是假。

    只能通过物证局和法庭鉴定相关人员进行法律上确认。

    没有法律上的确认,那么,审判长也不会对于证据,进行采纳。

    至于是否伪证,那是其他另一方面的事情。

    与本次庭审的判定没有太大的关联。

    理清思路。

    彭光亮敲响法槌:“由于工商管理出具的证据有疑问。”

    “且暂时不能证明其证据的确定真伪。”

    “在本庭中,对于该证据不予采纳!”

    “并且,合议庭认为,该证据不影响庭审的后续,对于这一点,原告方和被告方有没有异议?”

    法槌敲响,彭光亮对于余言提出来的证据进行了不予采纳。

    对于这一情况,余言没有再继续发言,也没有任何的异议。

    毕竟.…如果有异议,那么就需要对于该证据进行鉴定完证据再重新庭审。

    对于他们一方更加的不利。

    对于审判长要求继续庭审,苏白也没有任何异议。

    这场官司主要目的还是行政庭审。

    证据需要经过物证局的勘察和检验,才能够确定是否是真假。

    再说回来.…这场庭审,也不能以证据伪造对于相关人员进行判处。

    不过.…

    有了这个证据,后续的事情好解决多了。

    呼.…

    苏白深吸口气,等待着庭审的继续进行。

    在得到双方都没有异议后,紧接着,彭光亮继续开口:

    “被告方委托律师,关于原告方控告伱方懈怠不作为。”

    “你方还有没有什么其他需要陈述的观点?”

    余言看着一旁工商管理的工作人员。

    这个案子根据他的了解,以及现实中的对应情况。

    如果控告不作为,的确是有不作为的情况。

    可是作为行政部门。

    这场官司又是进行公开审理。

    他能直接承认吗?

    肯定不能!

    再有就是,他肯定需要从某一方面来证实自己一方没有不作为的行为。

    在这一点上,委托部门已经向余言强调了,不能败诉。

    以及不能产生较大的负面影响。

    对于审判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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