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辖
第321章 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辖 (第2/3页)
监督司法管理的。
挑选一些在程序上有问题或者是判决上有问题的经典案例.…
那么,舆论将会变成推进法治建设的动力。
前者和后者是完全不同的状态。
.
….
很快,在李雪珍打完电话通知各方媒体案件的真实性和发送完相关的邮件。
各大媒体就开始陆续的发布关于本案的情况。
说实话.…
有些不少的媒体就喜欢关注苏白的案子。
一来是苏白打的案子都特别的具有话题性。
二来是苏白个人在互联网上有一定的影响力。
这对于他们媒体完成考核目标,有着非常大的推进作用!
不久,网上就出现了一个热门的话题——
《判与不判?犯罪预备,是否是把双刃剑》
这标题是苏白联系了南都的合作媒体,特意发的。
其他的媒体取名的标题,乱七八糟。
不过总体而言,南都的这家媒体话题性最高。
评论下方是媒体的简单介绍,对于该案件进行了简单的分析,最后进行了一次的提问——
“犯罪预备是对于预备犯而言的刑罚规定,但是在方如风的案件当中。”
“犯罪的预备没有任何的客观事实,审判法院完全将其当做“双刃剑”是否合理?”
下方也出现了诸多的评论声音:
“这罪名的判决怎么看上去和寻衅滋事差不多了?现在法律都开始走万能流了吗?”
“不清楚是不是万能流,但是能看的出来这个判决非常的不合理。”
“如果不是白君律师事务所发的,我甚至怀疑这是造谣!因为太离谱了!”
“都说离谱.…但是这现实怎么更离谱?”
“不明所以,一鸣惊人,这个案子是哪个法院审理的?
通过现在的情况来看,这个案子估计能让法院出名了!”
“算了,我就直接点,等待后续吧,希望看到这个后续的结果!”
“.….”
网上的舆论声不断。
另外,苏白在李雪珍联系媒体的时候,再次提起了申诉。
只不过这一次提交的申诉关键点与上一次提交的不一样。
上一次苏白提交的是法律不适用。
这一次加了一条无客观事实和证据能够证明,方如风具有犯罪预备的行为。
在提交完再审的请求后,苏白等待着舆论和再审的结果是否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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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这个话题冲上舆论后,沙都高级法院很快注意到了这个案件提交的再审,对于该案件进行了核准。
认为该案件一审判决中的确存在着相关性的问题。
符合再审的标准。
紧接着,将该案件移交到了沙都中院,要求进行重审。
不得驳回上诉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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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此同时。
临沙县,某小区内,一名打扮靓丽,年龄在30岁左右的女人,正不知道和谁通着电话。
“什么?”
“方如风那家伙提起申诉了?徐律师你先前不是说中级法院驳回了他的上诉吗?”
“怎么又突然申诉成功了?”
“这申诉成功了会不会翻案?如果翻案的话,那我这婚是不是就离不成了?”
“是高院那边指定中院管辖审理,中院这边必须要进行审理,要不然的话说不过去。”
电话那端,一名女性的声音传过来:“不过伱放心.…”
“这个案子是我跟着的,你是我的委托人,我也和这个案子的检察官聊过.…判决犯罪预备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而且只是进行申诉,进行再审程序而已,到最后,判决还不一定会胜诉。”
“放心吧,不用担心的,到时候我们和一审一样正常出庭就好。”
“哦对.…关于上述离婚的事情,你那边的证据如果已经准备好了,现在可以上诉了。”
“咱们那边在打完方如风犯罪预备的再审后,这边的离婚案件也可以开庭。”
“到时候你就算是解脱了!”
谢婷婷听到对面的声音回复:“是的,就算是解脱了!”
“谢谢徐律师特意过来通知我。”
徐霞笑着开口:“通知你是正常流程,到时候开庭,我再通知你,你正常过来就可以了。”
“嗯,好!”
“.….”
挂断电话,谢婷婷深呼口气,扭头看向了一旁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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