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1章 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辖
第321章 提起申诉,高院:接受!移交管辖 (第1/3页)
关于申请二审的请求,直接被中院拒绝。
对于这一点儿,怎么说呢。
说实话,很不合理。
申请上诉的条件是,拥有新的事实依据或者是认为法律解释的判决不合理。
这一次的案子,在证据方面薄弱,所以苏白也没有提交什么新的证据。
只是以法律不适用并且法律解释权不足为理由,申请上诉。
这种上诉。
说实话,很容易会造成一个情况,什么情况?
那就是二审法院认为,你提出来的这个法律解释不合理不对。
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中院方面认为基础法院的判决,在法律适用方面没有任何的问题。
不足以推翻一审判决,或者是做出其他改判的可能性。
然后拒绝了上诉的请求。
说白了,就是二审法院站在一审法院的角度。
说你的上诉理由不充足,所以驳回。
对于这种情况,有什么办法解决吗?
如果是受害人一方,那么可以提起抗诉。
可是被告方,在上诉被拒绝以后,只能再次提交申请再审。
不过话说回来。
这种拒绝上诉的请求很常见,例如说某拉拉案件。
律师不服从一审判决,提出上诉的请求时,就被法院拒绝。
提出上诉被拒绝,那就是二审驳回。
这种时候就需要提起再审,可以向更高级法院提起。
不过.…
这个案子怎么说呢,被拒绝显然不是太合理。
为什么被拒绝?
说一百遍,还是法院方面认为这个案子不足以受到关注。
或者说认同一审法院的观点。
所以直接拒绝了申请的请求。
“又要用舆论监督司法.…”
苏白默念。
这种案子,一般在程序的流程规定当中。
想要继续申诉是一件比较困难的事情。
尤其是流程或者是其他申诉条件的各种问题,流程一走就是半年。
半年的时间.…
说实话,太长了,等不了!
先不说总共的刑期只判决了一年半。
根据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申请上诉或申请再审期间,判决应当继续执行。
也就是说在申诉的这个时间内,方如风还是需要坐牢。
再有就是根据方如风的描述,他家里那位正在起诉离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在离婚官司上,法院方面真的考虑到了方如风的犯罪事实。
基于对受害一方的关照,可能会在共同财产的划分方面,多向着对方一些。
所以说方无风的这个二审翻案.…肯定等不了半年,需要得到舆论的监督。
舆论嘛.…
苏白招来了李雪珍:
“雪珍.…这个案子二审法院驳回了咱们的上诉请求。”
“想要申请再审需要一定的时间,委托人等不了,所以需要舆论的关注,明白吗?”
李雪珍小脸满是笑意:“苏律师,我明白!”
“我现在就去打电话!”
“哦对了.…自从上一次我联系了不少的媒体后,咱们律所又多出来了一堆的媒体名片.…”
“需要逐一联系吗?”
“联系联系吧,多联系几家那扩展的人群就越多,舆论的声音也就越大。”
“对于这个案子的帮助也就越多。”
听到苏白的回答,李雪珍点了点头,走出了办公室。
.
….
另一边,李雪珍在打完各大媒体的电话后,拍了拍胸口,长呼了口气。
紧接着,两眼放光的编辑了一条文案。
将案件的详细信息发表到了律所的短视频账号上。
由于近一段时间,白君律师事务所在短视频发表的案件都非常的具有代表性。
所以每当白君律师事务所发表案件信息时,都会引起很多人的注意。
当然,也不是每一个案件都要发到短视频账号上,引起舆论。
像一些一般性的案件,只要在庭审程序和庭审流程上,没有什么太大的问题。
不需要舆论来监督司法的,都不会发表到短视频上。
毕竟.…怎么说来着?
如果什么案子都在短视频上发,那么是极大的浪费社会资源和司法资源。
这与苏白的最初想法并不符合。
舆论是用来做什么的?
舆论是用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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