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8章 激烈辩诉,相互对抗!
第248章 激烈辩诉,相互对抗! (第2/3页)
并不符合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
“先不讲控告方的行为是什么样的….从控告方当事人王强的角度而言。”
“是不是被告方当事人一开始对于王强进行了攻击?”
“请被告方回答。”
苏白开口:“是的。”
“既然是广有志先对王强进行了攻击,为什么不能算是故意行为?”
“他一开始的主观意图虽然说是为了帮助其他人,但是为什么他不能选择其他的方式进行帮助,非要采取武力的方式进行帮助?”
“他完全可以进行提醒,而后采用制止的方式进行阻拦,进行见义勇为,避免出现后续的情况。”
“可是为什么不用这种方式?”
“针对于这一点,完全可以看作是他的主观故意性。”
“针对这一点,被告方有什么异议吗?”
苏白:“???”
问我有没有什么异议?
肯定有异议啊!
说他们一方是抛开事实不谈,他觉得检方才是真正的抛开事实不谈!
苏白开口反驳:“我并不赞同检方的说法和看法。”
“首先,刚才审判长已经进行判定了广有志的行为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的确会出现很多种方式,可是检方有没有考虑到当时的场景?”
“当时的场景是一个刚毕业的年轻小伙子,看到一个男人正在拉扯一个看上去年龄不大的女性。”
“根据执法方的调查,当时被王强拉扯的女性年龄刚满20岁左右,大学生。”
“在这种情况下,广有志产生强烈的正义感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情。”
“并且当时的情况是,王强正在违背着那名女性的意愿,进行强烈的拉扯.…”
“根据执法方当时的口供笔录等证据,广有志是询问过当时的那名女性是什么情况,并且出声呵斥了王强,但是王强无动于衷,在这种情况下才进行的攻击行为。”
“不是检方口中所说的,广有志没有进行其他的阻拦.…”
“针对于这一点,我想请问检方,你难道没有看相关的证据吗?”
“根据检方的说法,我方是抛开事实不谈,可是检方不是抛开事实不谈吗?”
“执法方的证据检方难道没有注意到吗?”
“如果注意到了的话,那么为什么会忽略掉这么重要的前提因果关系?”
“还是说检方是有意忽略掉了这些?”
面对苏白的质问,唐亮微微皱了皱眉。
他不是忽略了这么重要的因果关系。
而是刻意针对的就是这一点。
伤人是既定事实,主观上有主动动手的表现,就算是有因果关系,但是难道就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了吗?
他都已经提起公诉了,难道说在现在这种时候打自己的脸说搞错了?
根本不可能!
他明白苏白说的是什么意思,他也了解苏白讲的原因。
站在苏白的角度上来讲,的确有一定的道理,可是站在他的角度来讲,他也有一定的道理。
总体来说.…
认错是不可能认错的。
“关于执法方提供的证据,这一点我经过了解了。”
“但是咱们现在讲的是广有志,有没有进行故意犯罪的行为。”
“广有志的见义勇为,是建立在他的正义之心上的,这一点我从来都没有进行否定。”
“但是正义之心归正义之心.…犯罪事实是犯罪事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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