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5章 名场面!怒怼审判长!
第165章 名场面!怒怼审判长! (第3/3页)
席位。
庭审场上。
陈美霞露出了得意的笑容,萧峰见状,保持沉默,没有说话。
他只是一个委托律师,尽力主张自己委托人的权利,剩下的都和他没有任何的关系。
而被告席位上。
张大虎显得有些紧张,因为在刚才的庭审当中,他能感受到审判长带给他的那种无形的压力。
一直被咄咄逼问着,任谁也会有不太好的预感。
并且还有合议庭成员的态度,都让他觉得这场庭审有点麻烦,有一种可能要败诉的预感。
张大虎扭过头看向苏白:“苏律师.…苏律师,你觉得最后的判决会怎么判?”
苏白摇了摇头,对于这个,他还真的不清楚。
因为今天的这个庭审,和以往的庭审完全的不一样。
从答辩方面来讲,他认为审判长带着非常大的主观性,就是认定了张大虎撞了陈美霞,从结论而去推导过程。
这在庭审上面算是一个错误的做法。
因为从结论进行推导过程的话,在程序上形成了不对等的条件。
审判成员个人的主观性越大,从结论去推导过程,那么造成错案的可能性就越大。
因为认定事实和既定事实不一样。
呼.….
苏白轻呼了口气,笑了笑:“放心吧.…这个案子你没有责任的话,法律一定能够还你一个清白。”
“一审判决判你没有责任的话,还好说,如果判定有责任的话.…那么可以提起二审的诉讼请求。”
“就是可能在时间上和程序上有些麻烦。”
“到时候我们白君律师事务所会进行安排的.…”
“好的,谢谢苏律师!”
听完苏白的回答,张大虎很明显松了口气。
一旁的李雪珍在听到苏白的话以后,脑海里一直回荡着,判定有责任,这几个字眼。
“如果咱们真的在一审败诉,被判定有责任的话,那后面应该怎么做啊?”
苏白笑了笑:“李律师,应该怎么做你心里不清楚吗?”
小李眼睛biu biu放光,期待开庭。
.
….….
合议庭成员商讨室内。
钱伟,祝远方和谢明艳三人都坐在沙发上。
祝远方微微皱了皱眉,看向钱伟:“钱审判长,这个案子应该怎么判?”
钱伟喝了一口茶,然后缓缓开口:
“根据诉讼答辩和庭审上的证据来讲的话,我觉得这个张大虎就是撞了陈美霞的人,需要承担应有的责任。”
“这个你们两个没有什么意见吧?”
祝远方和谢明艳两个人同时皱了皱眉。
没意见?
怎么可能没意见?
“钱审判长,可是根据民事诉讼法中的规则,谁主张谁举证来说的话,陈美霞完全拿不出来张大虎撞人的事实证据,这么判的话,是不是有点不合理?”
祝远方开口质疑。
谢明艳也接过话:“我感觉的确是有点不合理.…主要还是因为证据不完整,只有陈美霞的口供和路人的证词,这样判决不太合适吧?”
“还有就是.…那个苏白在咱们南都法律圈难缠的很,这个判决我觉得不是很合理,后续会不会很麻烦。”
想起那通电话,钱伟笑了笑:
“如果按照被告方的诉讼答辩来说的话,这么判决的确是有些不合理。”
“可是如果站在原告方的角度来看的话,有一定的合理性。”
“你们看.…陈美霞昏倒,张大虎为了见义勇为,多次垫付医药费,并且还在亲人家属们来了以后再次垫付医药费,这个合理吗?”
“这个案子本质上就是张大虎知道没有证据,所以一口咬定自己是见义勇为,想要逃避责任,这种问题在民事诉讼中出现过很多次.…我认为判定张大虎承担责任,没有任何的问题。”
“可是.…判定的依据条件是什么?没有证据啊!”
钱伟示意两个人不要紧:“没有证据不要紧。”
“判定的依据是根据高度盖然性,这场庭审的民事诉讼符合高度盖然性。”
高度盖然性.…是民事证据证明规则。
关于01年最高院公布的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73条。
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对于同一事实分别举出相反的证据。
但都没有足够的依据去否定对方证据的。
法院方应该根据案件的事实情况,判断一方提供的证据证明力是大于另一方提供的证据,并对证据力较大的一方证据进行确认。
说白了。
就是在双方都没有充足证据的情况下,怎么判定审判长说了算。
所以对于苏白,钱伟根本没有太怎么放在心上,因为这场诉讼是民事诉讼,高度盖然性不属于违规情况。
他就算是判定陈美霞胜诉也没有任何的问题。
苏白能拿他怎么办?根本拿捏不了他!
这么判有什么问题啊?也没有任何问题!
他认为证据有力点在原告一方,那么证据有利点就在原告一方,判定原告胜诉有什么问题吗?
根本没什么问题。
就算是事实上张大虎没有撞成那家怎么了?他这么判,既然没有问题的话,他就这么判。
祝远方和谢明艳听到高度盖然性互相对视了一眼,微微叹了口气,两个人都沉默了。
“嗯,这个决断主要是依照钱审判长的意见对吧?”
钱伟点了点头:“嗯!”
看到钱伟点头应答下来,两人也都没有再继续多说什么。
.
….….
很快休庭,时间结束。
在书记员的再次开庭声中,三位合议庭成员走到了庭审台上。
咚咚咚!
钱伟敲响法槌。
“休庭结束,现在重新开庭,准备宣判判决结果。”
“本案案由:原告方认定被告方将其撞倒,并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用以及后续治疗费用,以此提起诉讼。”
“本院对该案件具有管辖权,所适用法律全部依照国内法律。”
“经合议庭研究决定,现对于本案的判决如下:”
“一:原告摔倒昏迷不是由于疾病所引起的,而是由于外力因素引起的。
根据日常生活经验分析,由外力因素引起的除绊倒,滑倒等自身原因情景,还有他人的外力因素撞倒或碰倒的情况。
双方在庭审当中均未陈述,陈美霞是绊倒或滑倒的,被告也没有提供相应的反证证明。
根据本案的现有证据,来认定陈美霞是由外力因素是撞倒或者是被碰到的。
按照生活经验,分析人在被外力撞倒后,第一时间先确定的是被撞倒的人的来源。
辨认撞倒人之人是谁。
根据本案的证据和陈美霞的口供,第一时间认定的是张大虎。
从常理进行分析,陈美霞是张大虎撞倒的可能性很大。
并:如果张大虎是见义勇为做好事的话,那么第一时间应该做的就是寻找撞倒陈美霞的人。
根据社会的情理来说,在陈美霞的家人李壮到达医院之前,应该在垫付完第一次的医疗费以后,离开医院。
而不是在医院继续停留下去,缴纳第二次,第三次医疗费用。
并且如果张大虎是见义勇为在李壮到达医院之后,第一时间应该说明情况,而不是在李壮认为张大虎是撞倒陈美霞的当事人继续缴纳第三次医疗费用。
根据以上分析进行判定,判定张大虎为撞倒陈美霞的责任人。”
“二:判决张大虎赔偿陈美霞医疗费用精神损失费用和后续治疗费用40万元整。”
“三:判决本次原告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由被告承担。”
“该案由南都东城法院进行一审审理判决。”
“原被告双方若针对此判决有任何的异议或有任何的疑惑,都可以向南都中级法院提起再审,或者向相关监察审查部门提出审查请求。”
“判决书将会在十日内发放到原被告双方所填写的发放地址。”
“闭庭!”
咚咚咚!
法槌敲响,也意味着,这场庭审算是结束了。
????
最后的这个判定是什么意思?
判定张大虎是撞倒陈美霞的当事人。
前面说了一大串子。
根据生活经验,根据社会情理,根据人性分析,就这么来判定张大虎为撞倒陈美霞的责任人?
你没有证据,你就根据生活经验,根据社会情理进行分析是吧?
如果全按照以上进行判定的话,那你手上的错案还少吗?
法庭上不讲证据,讲生活经验是吧?
好!
先不说别的,先不说张大虎有没有真的撞到陈美霞。
就算是真的撞到了你,没有证据,你能瞎判吗?
你根据生活经验,那生活经验不是你说了算吗?
咋滴?
法律解释权在你手里啊!
像这种审判长不看证据,看生活经验,那不纯纯扯淡吗?
某些错案就是因为这种主观性很强的行为而造成的。
对得起身上的徽章嘛?!
苏白将面前的诉讼材料快速的收拾好,紧接着挥了挥手,让李雪珍跟上。
李雪珍好奇:“苏律师,咱们收拾的这么快去哪呀?”
“去隔壁的检察审查部门。”
李雪珍睁大了眼睛,脸上写满了惊喜:!!!!
“去检察部门?!”
“好的!苏律师!”
李雪珍哒哒哒的小跑跟上了苏白。
庭审现场的其他人:???
钱伟微微皱了皱眉:这和南都传闻的一样啊.…真是一言不合就去检察部门。
去呗。
钱伟脸上强装镇定,就算是去了又怎么样.…他这判决依照的是法律依据,又没有任何问题.…
检察部门来了.…大不了撤诉,认定他这个判决有一定的问题呗。
还能把他送进去咋的?
而钱伟身旁的两个人,祝远方和谢明艳两个人,在听到对话的时候,心里都不由得咯噔了一下。
对方直接去了监察审查部门,该不会出事吧?
对视了一眼以后。
都显得有些小紧张,不过再想起来,这场判决还有合议庭的研究都是钱伟主导的.…又不免松了一口气。
不知道为什么,看着苏白带着李雪珍,还有张大虎离开了庭审现场。
钱伟也有些不太镇定了.…
不是,真的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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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