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2章 行政违法?你是真敢说呀!
第102章 行政违法?你是真敢说呀! (第2/3页)
于这个案子,对于张来冬被判寻衅滋事,更加的了解,也能够确认对方基本上不可能改判。
莫晓在庭审上保持着冷静和沉默,安静的翻看着材料。
咚咚咚!
审判台上,审判长白安敲响了法,将目光落在了诉讼方席位上。
“各方身份信息已经核实完毕。”
“本院对于张来冬一案,具有管辖权,本案由临南市中级法院审理,各方是否有异议,是否申请回避?”
苏白:“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莫晓:“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孟海洋整理了一下资料:“无异议,不申请回避。”
白安微微点头,在听到各方的回答以后,低头看了一眼资料。
这个案子,他已经了解过了各方提交的证据。
检方和诉讼方双方提交的证据,都有着明确法律的依据!
是否判定张来冬有罪,还是需要双方在庭审上的辩诉。
至于诉讼方提出来的行政控告。
这个再看
白安理清楚这个思路以后,咚咚咚,再次敲响了法槌。
“对于本院审理此案,各方均无异议,现确定案由。”
“本案案由:诉讼方上诉申请驳回一审判决,为张来冬做无罪辩护,同时,对于水管站对张来冬的行政处罚提起抗诉,案由是否属实?”
苏白抬头看向审判长席位:“审判长,案由属实。”
话音落下。
咚咚咚!
审判台审判长席位上白安敲响了法槌:“确认案由属实。”
“下面请诉讼方陈述诉讼请求,诉讼证据或事实以及法律依据。”
“好的审判长!”
苏白深吸了一口气,这一次诉讼的关键来了!
从诉讼材料中,取出来早就已经拟好的诉讼请求,苏白缓缓开口陈述: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如下:”
“一: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第二百九十三条,寻衅滋事罪。”
“有以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才会被认定为寻衅滋事。”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合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根据一审对于我方当事人的判定,为(三):强拿硬要他人财物,且多次,对此,我方提出质疑。”
“即,我方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改判无罪。”
“二:针对水管站对于我方的行政处罚,我方认为,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即,申请撤销行政处罚,并且对于我方当事人进行公开的道歉!”
“审判长,我方诉讼申请陈述完毕。”
这一次的诉讼申请,仅仅只是两条。
第一条还算是相对来说,比较正常的,毕竟是做无罪辩护。
可是这第二条闹哪样?
水管站处罚属于行政违法?
啧啧啧。
你是真敢说啊!
听完苏白的陈述以后,孟海洋微微皱了皱眉,没有说话,只是目光打量着苏白。
只是心里思考着苏白说的行政违法是哪一点.…
.
….
审判台席位上。
白安微微皱了皱眉,随即,看向了被诉讼方席位。
“现在请被诉讼方检方,陈述发言。”
莫晓稍微整理了一下诉讼材料,紧接着开口:
“对于诉讼方提出来的,张来冬无罪,申请撤销一审判决,我方提出异议。”
“我方认为,张来冬在此案当中,非法建桥,涉嫌多次强拿硬要他人财物,根据检方所提供的证据和法律意义上对于寻衅滋事的定义,确认张来冬已经构成了严重情节的寻衅滋事。”
“我方认为,在诉讼方没有强有力的证据证明之前,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是不允许亵渎的!”
“我方陈述完毕。”
在莫晓陈述完以后。
苏白嘴角微扬,最好不要妄下定论?法律是严谨的?
你嘴咋这么硬呢!
我说的诉讼申请,伱说我妄下结论,你说是法律是严谨的?
行行行!
法律严不严谨,等一会你就知道了!
苏白目光落在莫晓的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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