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四章 分家
第一百二十四章 分家 (第3/3页)
部分置二十亩地,也给利来。铁铺给钊子这一房,当初还剩一半灵芝卖给了南方商人,那笔钱本就是立春挣的,分给钊子一房。
“还剩一百六十两银子,是我的私房,没用完的将来给香香当嫁妆。我不忍利来孤单一人,我跟他过。”
丁钊又补充道,“即使分了家,我们也会跟我爹和利来一起生活,他们的日常开销都由我负担,田地产出给利来存着。利来是孤儿,我这个大伯不会亏待他,将来我给立仁分多少家产,就赠予他多少。”
最后一条让众人肃然起敬,自认自己做不到这一步。
都纷纷称赞丁钊仁义。
只有丁壮和丁钊知道,这个协议既保证了丁利来的利益,“孤儿”和“赠予”又保证了丁钊一房的利益。
若丁持真的死了,丁利来是狐儿,丁钊愿意赠他家产。若丁持没有死,丁利来不是孤儿,便没有了“赠予”这一说。
哪怕丁持回来败家,也只能败这座旧院子和那二十亩地。
唐园喜极,觉得自己和父亲之前小看丁壮和丁钊了,丁钊跟眼高手低的丁持不一样。
他起身给丁壮和丁钊作了个揖,亲自执笔,写了分家文书,把协议内容一字不落地都写了进去。
丁钊和丁利来签字按手印,丁壮和其他证人也按了手印。
丁利来又哭了起来。
唐园哄道,“傻孩子,你爷这么做是为你好。快谢谢你大伯,你跟着他生活我们都放心。”
丁利来挂着眼泪给丁钊作了个揖。
众人在丁家吃了晌饭才离开。
丁利来又哭着来到丁香的屋里。
丁香拉着他的手劝道,“三哥,别难过了。”
丁利来抽泣着说,“文书上,我跟你们已经是两家人了,你是我的堂妹,而不是亲妹妹,我能不难过吗?”
小正太是个理工男,执着,认死理,不容易做通思想工作。
现在,他除了对丁香,对这个家的所有人都有排斥。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