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认识我吗(感谢宝宝们的票票加更)

    第八十八章:认识我吗(感谢宝宝们的票票加更) (第3/3页)

    这次不仅原告被告齐全,捕快还去川河镇将韩氏也带了过来。

    樱宝也随爹娘到了公堂,看到韩氏姐妹也站在那里,心里盘算一会儿怎么回答才能让她俩获罪。

    县令一拍惊堂木,喝道:“谁是韩菊娘、韩月娘?”

    韩氏姐妹上前行礼。

    “民妇韩菊娘(民妇韩月娘),见过明府大官人。”

    梅县令:“有人状告你们雇凶抢夺孩童,可有此事?”

    “冤枉!”韩菊娘韩月娘朝地上一跪,口中齐齐喊冤,“此事纯属子虚乌有,我们好端端的为何要雇人抢孩子?”

    “是啊大官人,冤枉啊,我姐妹与姜家无冤无仇,他竟诬陷我们。”

    梅县令扫视一遍众人,目光落在小韩氏身上,冷淡道:“可姜樱宝证言,她被韩月娘掠往周河县,后辗转被一吴姓男子所救,这才回到琴川县。”

    韩氏姐妹同时一怔,目光望向姜三郎怀里的孩子。

    刚才她们进公堂,竟没注意姜三郎怀里还有个小孩儿。

    “大官人,一个三岁孩子的话怎能当真?”

    小韩氏反应迅速,立刻辩解道:“我那日确实捡到个孩子,本想送她回家,可奴当时有急事,便将她一同带往周河县,没想到第二次去接她时,她就跑不见了。大官人,奴只是看她可怜才带她一程,并无歹心啊,没想到好心没好报,被人反咬一口,平白污我清白。”

    樱宝简直对这个女人叹为观止。

    这谎话说的,比她还牛。

    梅县令将目光看向樱宝:“果真如此吗?”

    樱宝立刻从老爹怀里下来,朝梅县令行个礼,脆生生答:“她撒谎!这个女人威胁说要割掉我鼻子,砍断我手脚,还说如果我不听话,跟别人提起自己父母是谁,她就杀了我,将我丢给狗吃。”

    哼!编故事谁不会?她一个抵她俩!

    小韩氏咬牙瞪向樱宝,“我没有说过这些话,小孩子不能撒谎!”

    樱宝眨眨眼,扑在老爹怀里叫道:“爹,她可坏了,还用脚踢我,还说要把我卖去花楼,能得二十两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