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章 夜审
第33章 夜审 (第2/3页)
“单虎,男,汉,1979年6月21日生,曾因故意伤人,被拘留一年零七个月,三个月前刚出狱。”
“知道我们为什么对你进行讯问吗?”
“知道因为非法采砂。”
“采砂船是你的?”
“不是,是金老大的,金老大叫金安邦,手下管着五条采砂船,养着十七八号弟兄,在土岭乡有很大的势力……”
半个小时的讯问后,厉元朗摸清楚大概情况,单虎只是个小马仔,上面的头头叫金安邦,金安邦的上面肯定还有人,至于是谁要抓到后审一审。
再讯问了另一个,得到了差不多的供词,厉元朗拿着讯问笔录,回到了会议室,对着邱组长说:“我建议现在就抓捕金安邦。”
邱组长沉吟,看完讯问笔录后更沉吟了:“一次抓捕十七个嫌疑人,土岭乡派出所能出动多少警力?抓捕中出现意外,是否有补救措施?抓捕过程中造成人民群众财产损失怎么办?”
邱组长对着厉元朗沉声说:“年轻人立功心切可以理解,但不能好大喜功。这个案件,我建议交给上级部门。”
厉元朗皱眉说:“今天晚上我们抓到两个人,又扣了他们两条船,已经打草惊蛇,如果交给上级部门处理,这个金安邦可能已经跑出了国。”
邱组长坚持:“作为联合执法组的组长,我要为同志们的安全负责。现在案情已经超过专案组所能掌控的范围,向上级求援是最好的方案。”
厉元朗忽然间明白,邱组长为什么要这样做。已经扣了两艘船,又抓到了两个人,对上面已经有了交代,不需要再冒险。
厉元朗转变方式:“如果不想让同志们冒险,把抓捕改为诱捕呢?”
邱组长的面色缓和,示意厉元朗继续往下说。
厉元朗理了理思绪:“在人情社会里,有些人总觉得自己能打通所有关系。现在我们抓了金安邦的人,又扣了金安邦的船,如果找到合适的中间人,让金安邦出面来做工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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