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4章 我比三哥要早

    第144章 我比三哥要早 (第3/3页)

欢是真喜欢,但也知道自己配不上,干脆就默默看着好了。

    白序从来都不是一个自卑的人,甚至有些自负。

    可就是这样的一个人,都不敢去碰林曦。

    白序虽然觉得林曦和秦屿这么多年太别扭了,互相浪费时间浪费生命,他很看不惯这一套。总觉得矫情。

    可安静下来,仔细想想。除了秦屿,还能是谁呢?还能有谁呢?

    就连二哥好像都逊色几分。

    至于……他嘛?

    他配吗。

    和三哥比起来,他那点儿成就微不足道,说起来还没黑历史辉煌灿烂呢。

    要让林曦跟他吗?

    要是真的让林曦跟了他,那他就真的是不要脸了。

    自己什么德性他自己最清楚了,他就是一摊泥,林曦和他在一块儿可真是太委屈了。

    比起想让林曦和他在一起,他更希望林曦好。

    ——

    林曦不是傻子,最近这段时间发生的事情太多了,她能从中感知到一些信息。

    比如,白序喜欢她。

    她本以为,白序的喜欢会和他这个人一样,是很疯狂的。结果看下来,他的喜欢好像比她想象中的要理智的多。

    林曦是真的有些意外。

    比她知道白序喜欢她时还要意外。

    她甚至在想,白序是真的喜欢她吗?还是只是个恶作剧?故意说出模糊不清的话,让她纠结。

    他真的很无聊,这也是他可以做出来的事情。

    但……

    一番对视后,林曦唇瓣轻启,缓缓出声问道:“你什么时候喜欢我的?”

    白序也不惊讶她会这么问。

    他点了点指尖早就掐灭的烟,故作迟疑,然后说:“忘记了。”

    下一秒,他笑笑:“但肯定比三哥早。”

    “……”

    这话说得,要是想知道他的时间,还要先去问秦屿。

    “你没察觉到吗?”

    “没有。”林曦没有撒谎。

    白序表情如常,也没难过,表示理解:“也是,你连三哥喜欢你都看不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