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8章:元朝那些事(中)
第368章:元朝那些事(中) (第3/3页)
决。说罢了,就是故意把“站户”家里那点微博积蓄榨干。
最后,“站户”们破产了,只能连自己带上全家老小一起卖给“富家老爷”们做奴隶。这还是“元朝”普通的“二等公民”的境遇,若是换成“汉人”、“南人”等“三等人”和“四等人”中的普通百姓,那简直惨的没法比了!
因按照“蒙元朝廷”的规定,“汉人”、“南人”中的普通百姓,不仅要为权贵们修城墙,筑河堤,建宫殿,甚至连“富家老爷”们盖个茅厕都能白嫖下等穷人百姓。当然了,若还能挤出点血汗钱孝敬“富家老爷”们,那自然不用担心被针对和刁难。可是,一旦没钱,那就只好变卖家财,卖无可卖,卖儿卖女,卖身为奴。
因此,“元朝”的“流氓”数量达到了中国历史之罪,据史书记载,“元朝”中后期,光是从北方逃到南方的“流氓”总数就超过了500万之多,而且还是成功逃脱的,至于那些没能逃出生天者,恐怕不止十倍于此吧!
其实,那有记载的500多万“流氓”还只是普通的“蒙古人”和“色目人”,而作为社会底层的“汉人”百姓,成功逃亡到南方的人数居然达到恐怖的2000万!几乎占到了当时“元朝”人口的五分之一!这是一个多么恐怖的数字?也就是说每十个“元朝人”当中,至少有三个人被迫沦落成“流氓”,剩下的六七个人中必死四个!
这些“流氓”挣扎在死亡线上,想要活命只能争抢着啃食路边的“死尸”,这就是《醉太平》“小令”中提到的“人吃人”现象。等到元末赶上朱元璋北伐时,各地官兵稍微抵抗就一触即溃,因为祸害百姓不得民心!
“元朝”的普通百姓被“蒙元朝廷”和“地方官府”祸害得痛苦、绝望、愤怒、仇恨……谁还会给朝廷卖命?别说“汉人”和“色目人”,就算是“蒙古人”也大多是望风而降,只为能吃顿饱饭而活下去,所以北伐会成功。
其实,无论是哪个民族的底层普通老百姓,他们活着也就是为了吃饱穿暖不受欺负,而且还要有尊严的继续活着而已。因此,那些“华夷之辨”、“王图霸业”、“大国雄风”、“民族复兴”、“虽远必诛”……等一切“堂而皇之”的话语都不切实际,都是用来愚弄下层老百姓的“废话”,还是等老百姓吃饱了撑着再来扯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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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故事纯属虚构,若有雷同实属巧合!道友们,打工辛苦,时间紧迫,创作不易,点赞收藏,顺便转发,欲知情节?下回分解!(“书中自有黄金屋?书中自有千钟粟?书中自有颜如玉”?欢迎阅读我的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