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4章:祖宗之法不可破?未必!
第354章:祖宗之法不可破?未必! (第2/3页)
和地方官僚的反对,因为“水至清则无鱼,人至察则无徒。”若没有利益纠葛,谁会心甘情愿替你办事?故曰“山高皇帝远”。
不过,朱重八将自己曾经当和尚和叫花子的“韧性”展现出来,用了一个“磨”字诀,凭借自己亲手培养的众多“贡生”以宣传普法方式成功实现了“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并将全国“户贴”汇集完成,亲手交给朱元璋。
“户贴”就相当于后世的“户籍登记”,是摸清整个王朝人口记录的准确资料。尽管在此过程中,有不少地方势力本着“强龙不压地头蛇”的历史传统驱逐“贡生”进驻乡村并妨碍朱元璋进行“人口普查”,但并不妨碍朱元璋以“刁民造反”为借口,调动军队(锦衣卫)对其进行血腥镇压,因此才让各地大小地主、官僚恐惧。
因此,在“特务机关”监督下,这“户贴”制度被严格落实并立即执行,甚至能精确到采集资料的第一手经办人的姓名、籍贯、生日、家庭状况等信息,堪比后世的“全国人口大普查数据”,真实性与有效性很高。
等这“户贴”制度在全国各地实行得差不多时,朱元璋看着来自全国“户籍汇总”,心中有数后显得异常开心,便開始決定下一步行動,便是建立“黄册”。而“黄册”的基本单元是“图”,老朱规定一百户人为“一图”。
“一图”之内的“十户人家”编为“一甲”,从中选出一户来成为“甲首”。“一百户”就有十个“甲首”,再派一个“里长”负责管理这十个“甲”,直接向县衙门汇报情况。因此,这种按“图”划分的管理制度就叫“里甲制度”。
为了将这个“里甲制度”完整地严格执行下去,朱元璋依旧采取了一个“磨”字诀,打算利用时间换空间,并首先在浙江湖州地区实行,然后又在东南各省推行,待东南各省基本普及后,又强制在全国各省推行。
“里甲制度”的毒辣之处在于,一来它越过了“封建官僚”阶层,使用“技术官员”比如“贡生”、“举人”等直接在乡村基层以普及法治来管理老百姓,让底层百姓获得了“民告官”的权力,并使得皇权延伸到了基层。
二来就是它分化了基层的“势力结构”,让地方官僚、乡绅地主难以形成“豪强集团”进而形成“封建军阀”割据局面。同时,朱元璋巧施手段,让各股势力之间为了迎合“皇权”而互相争斗得你死我活,制造内卷。
是故,“里甲制度”的成功,极大节约了朝廷的行政成本开支,再配合“锦衣卫”等“厂卫特务机关”无处不在,便能牢牢掌控基层百姓的言论自由,挖掘和崩溃基层的各种“地头蛇”势力,放在历朝历代无人能及!
当比“里甲制度”更厉害的是“黄册”的发行。“黄册”其实就是明朝的“户籍登记制度”,每一册里都登记载有这“里”当中的一百户人家的基本情况,比如人口数量、性别年龄、财产状况等,因为手册封页必须为“黄页”,故曰“黄册”。此外,朝廷规定,“黄册”必须每十年重新核定一次,也就相当于后世的“人口大普查”。
通过重新审定“黄册”,便可将从新、旧两本黄册中登记的各项数据得知这十年来,每家每户的详细情况,比如新增数额、减少数额、现有数额、数额变化原因等项目,为朝廷管理治下人口节约成本并提高效率。與此同时,明朝官府规定,凡是行医、卖药、卜卦、算命之人只能在本乡活动,否则算违法须治罪。
至于普通农民,官府规定其平日里只能在本“图”百户人家所在的“一里”之内活动,出入作息不能越阶,否则算违法,须得治罪。官府规定,每户农民家里有几口人并从事什么职业,邻里之间须都得清楚知道,否则治罪。也就是说当官府询问一户农民的邻居家的基本情况时,若答不上来,则按照奸细处理给治罪!
这是战国时期秦国“商鞅变法”的“保甲法”之翻版,但朱元璋觉得还不满意,因为他知道无论是百官还是百姓,都害怕皇帝老子清楚其手中掌握多少土地、田亩,但朱元璋作为一国之君,必须得清楚知道天下田亩,而不必忌讳太多,毕竟以前的“土地制度”都是先由百姓们自己来申报,然后是地方官员来审核存档。
但问题就来了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