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53章:扫荡蒙古草原前要重开“西厂”

    第353章:扫荡蒙古草原前要重开“西厂” (第2/3页)

命于皇帝并执掌“诏狱”的特务机构,有着独立的立法、司法、审判、监禁、刑罚等特权,类似“三法司”。

    “锦衣卫”是皇帝的侍卫机构,其前身为明太祖朱元璋时所设立的“御用拱卫司”。在明朝洪武二年(西元1369年)改设“大内亲军都督府”,洪武十五年(西元1382年)设立“锦衣卫”,作为皇帝侍卫的军事机构。

    “锦衣卫”的首领称为“指挥使”(或“指挥同知”、“指挥佥事”),一般都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来担任,很少由太监担任,故属于“外臣”。而“东厂”、“西厂”的首领是“宦官”,即“太监”,负责管理大内事务,为“内臣”。

    在与“锦衣卫”的关系上,“东厂”后来居上。由于“东厂”的“督主”(“厂公”)与皇帝的关系更密切,又身处皇宫大内,更容易得到皇帝信任。因此,“锦衣卫”想要向皇帝报告,要具疏上奏,则“东厂”可口头直达。

    皇帝还赋予了“东厂督主”以监督“锦衣卫”人员的权力。因此,“东厂”和“锦衣卫”的关系也逐渐由平级变成了上下级关系 。特别是在宦官权倾朝野的年代,“锦衣卫指挥使”见了“东厂督主”甚至还要下跪叩头呢。

    “西厂”在明朝历史上只短期存在过,明宪宗成化年间成立了一个新的“内廷机构”——“西厂”。其势力甚至超过了其老前辈“东厂”。尽管“西厂”仅成立5个月就被撤销了,可是只相隔一个月,宪宗又恢复“西厂”。

    明武宗继位后,大太监刘瑾掌权,宦官势力再度兴起,于是“西厂”复开。但没多久,刘瑾倒台,明武宗才下令撤销“西厂”。而“西厂”作为一个“临时产物”,就这样在异时空历史上消失了,却在这一时空重开。

    “东厂”、“西厂”与“锦衣卫”的共同点是监视、侦查、镇压官吏们的不法行为,即“巡查缉捕”,但也负责对天下百姓的审查和监视,凡是一切不利于朝廷统治的东西都要被清除,不利于皇帝的言论都要被禁止!

    总之,出于皇权专制政权的内部需要,皇帝需要一个独立于官僚机构之外的势力来供自己使用。于是乎,“东厂”、“西厂”与“锦衣卫”等专门服务于“皇权”的“特务机构”就应运而生了,并且“业务范围”越来越广。

    “锦衣卫”创立于洪武十五年(西元1382年),是明朝特有的军政情报搜集机构,主要职能为“侍卫仪仗”和“巡查缉捕”,其首领称为“锦衣卫指挥使”(正三品),多由皇帝的亲信武将担任,直接向皇帝负责。

    “锦衣卫”可以逮捕任何有嫌疑的对象,并在诏狱中对其进行不公开的审讯,“三法司”(“刑部”、“大理寺”、“都察院”)均无权过问。“东厂”则创立于明成祖朱棣执政时期,因为当时的朱棣觉得,和身处宫外的“锦衣卫”相比,自己身边的太监更为可靠,而且太监都在皇宫之中,联系起来也比“锦衣卫”更加方便灵活。

    于是,在永乐十八年(西元1420年)十二月,朱棣设置了一个被称为“东缉事厂”(简称“东厂”)的新“特务机构”,由自己的心腹太监担任东厂首领,即“提督东厂太监”。厂内人员则尊称其为“督主”或“厂公”。

    “东厂”的职能是监视官员、社会名流、学者等各种政治力量,并有权将监视结果直接向皇帝汇报。故“东厂”的侦缉范围很广,从朝廷会审大案,到朝廷各个衙门都有东厂人员坐班,监视官员们的一举一动。

    尽管“东厂”和“锦衣卫”属于“并行机构”,不存在上下级的关系。但因“东厂”离皇权更近,其权威要高于“锦衣卫”。尤其到了明朝中后期,提督东厂太监个个权倾朝野,比如著名的王振、刘瑾、冯保、魏忠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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