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多事之秋

    第106章:多事之秋 (第3/3页)

十余人,逆珰增补,现有三万六千三百六十余人,多支米二十七万。文思院匠,官册七百五十三人,今增为三千二百八十八人,多支米三万余石。乞请查覆,思宗允从。”

    天启七年(西元1627年)十一月六日,“阉党”魏忠贤在直隶河间府阜城县自缢而死,即“诏定逆案”。

    天启七年十二月二十三日,命定“魏忠贤阉党逆案”。时,员外郎王守履等奏,魏忠贤逆党:文臣崔呈秀、田吉(兵部尚书)、吴淳夫(工部尚书)、李夔龙(副都御史)、倪文焕(太常寺卿)号称“五虎”;

    武臣田尔耕,许显纯、孙云鹤(东厂理刑官)、杨寰(镇抚司理刑官)、崔应元(锦衣卫指挥)号称“五彪”。崇祯皇帝命下“五虎”、“五彪”于法司议罪。

    刑部议:“除崔呈秀已死外,吴淳夫、倪文焕当削秩、夺诰命;田吉、李夔龙禠职;田尔耕、许显纯当逮论崇祯元年六月伏诛;杨寰、孙云鹤、崔应元等削夺。”崇祯皇帝以为“未尽其罪”,命“再议”。

    至是乃定:“李夔龙、吴淳夫、倪文焕、田吉等追调遣戍;田尔耕、许显纯论死;崔应元、孙云鹤、杨寰戍边。时大学士韩火广等不欲深究树怨,故诸人所拟之罪较轻。这说明“东林党”笑到最后,影响朝政。

    崇祯二年(西元1629年)三月,重定逆案,“五虎”、“五彪”皆处死,毁“魏忠贤生祠”发生在其它时空。

    之前的天启六年(西元1626年)六月,“浙江巡抚”潘汝桢在西湖首创为魏忠贤建“生祠”,自此各地官吏争相效尤,生祠几遍天下。阉党为建生祠拆毁民房,强迫百姓尊奉魏忠贤,入祠不拜者都要处以死刑。

    天启七年,崇祯即位,诛灭客、魏集团,于同年冬,下诏:“天下所建魏忠贤逆祠,悉行拆毁变价。”

    这些便是最近时日几场“大朝会”的内容,而崇祯帝朱由检也没想到自己的同父异母兄会来参加超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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