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13章 宫女的希望
第1213章 宫女的希望 (第2/3页)
以十一娘没有太在意秦霁的怨恨,待结束例行问省,其实也就是秦霁礼辞之后,她也照常与婷而、齐氏二人商谈宫中大小事宜。
婷而最近分担着中秋佳节系列琐务,虽说宫中不设宴庆,但祭月之礼仍要告行,内宫也需配合事务职门预备器用,又还得预备发放各殿的应节饮食,婷而在潜邸时便有筹办节礼的经验,虽说宫中的规制更加繁琐,到底有章可循,她也将诸多关节细致之处,拟办得井井有条,只不少帐录文呈,还得交皇后签印批复,再交尚宫局等职差照章筹办。
齐氏却是负责改革内宫制度一事,原来十一娘早有打算,主张年二十五岁以上宫女可“请辞”的制度——依旧制,凡民间采选入宫良人,自录宫籍,与父母家人便再无关系,生死不容相见,这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宫人有幸侍御,擢升为嫔妃,经天子恩许,自是可以与家人会面,甚至家人还可能封爵赐官,从此高人一等;又比如天子抑或太后、皇后,将宫女赐予王公贵族,便算除名宫籍,生死荣辱自有主家决定;还比如天子大赦天下,通常也会放免部分宫女,允其自行归家,抑或婚配士卒。
但绝大多数的宫女,都只能老死宫廷抑或削发出家,真真是一入深宫便与父母如隔生死,若因触犯宫规,罪责就算没有重至处死,被掳夺职差,竟然活活饿死病死,要么就是往掖庭服苦役,劳累至白头。
而根据天子的不同需求,最多三年一选,频繁时甚至年年采选,如英宗、肃宗时期,任命官员近臣为“花鸟使”,择天下之美充实后宫,所谓的花鸟使根本不顾良贱婚否,只论姿色美艳,全力虏入宫中以备天子选用。
有诗为证——
“醉酣直入卿士家,闺闱不得偷回避。良人顾妾心死别,小女呼爷血垂泪。十中有一得更衣,九配深宫作宫婢。”
十一娘还是渥丹时,就对这些女子饱含同情,当然恶鄙英宗、肃宗此类行径,虽说她相信贺烨不至于如此昏庸,但若想根除这一弊病,仅靠一代、两代天子的圣明显然不足,最好是从制度上加以确立,如规定不得强掳已婚女子入宫,甚至不能强迫未婚民女备选。
但宫中当然不能没有宫女服役,这便需要向百姓申明,凡宫女年满二十五,可自请离辞,辞宫后婚嫁自由,可听从父母之命,亦或由宫中选配良人士卒成婚,之所以是“请辞”而非“辞退”,十一娘是考虑到也许有的宫女家境艰难,已无亲眷可依,若强行遣散,反而无所庇靠,沦落至更加凄苦境地,再者二十五岁以上即行遣退,宫中缺乏役婢,又会向民间大举采选,造成更多骨肉离散。
当然,就算确定制度,也并不一定完全保险,这是帝王权限高于一切的时代,如果在位君主暴戾无道,任何制度都可以被他推翻。
但暴戾无道能够为所欲为的皇帝毕竟不占多数,制度的确立至少能够避免底下贪官污吏为向君王谄媚,自作主张强掳民女入宫——制度革新后,就算今后会有良家子被逼入宫,就算入宫后也许难见天子龙颜,更不说举告不法,但至少到了二十五岁,依制还能“请辞”,避免就此终老于宫廷,不至于绝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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