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38章 春明门外
第1138章 春明门外 (第2/3页)
移至长安的遗民,自祖父一辈,便以经商为业,江抒仲的祖母以及母亲均为粟特人,是以虽说武宗朝便移居长安,他仍然是一副胡人的相貌。/p>
突厥兵临城下,江抒仲一家是有能力逃亡的,但他们并没有逃亡的必要。/p>
事实上,无论落户抑或客居,滞留长安的胡民的确没有遭受突厥及吐蕃部将的戕害,江抒仲甚至还因宇文盛主张的政令,为托交昆擢为守卫,担任戍守城门的一个小头领,不过他当时并不觉得多么庆幸与欢喜。/p>
长安沦陷之前,他已经定亲,他与未婚妻情投意合,但未婚妻却是汉人,他未来岳丈是个小地主,家境很算殷实,志向一直是科举入仕,奈何考了二十年,连明经都没考上,韦太后撤逃,在亲友苦劝之下,“岳丈”避往洛阳,这样一来江抒仲的婚事就变得遥遥无期了。/p>
诚然,当突厥复国之前,周人相对于胡人具有绝对的优越地位,甚至有些高傲的周人对胡人不无鄙夷,但至少异族人会受到周国律法保护,基于律法,地位是平等的,甚至在长安城中,胡人聚居的市坊,还专门设置了胡人坊官,管治日常事务,周武宗敞开胸襟宽容胡夷,极大的促了胡汉之间的文化交流,不少汉人,甚至士官阶级,也不乏与胡人结为知交。/p>
正如江抒仲的未来岳丈,便没有因为血统地位的差异鄙夷不屑,甚是欣赏江抒仲的磊拓,甘愿以掌上明珠婚配,这可极不容易——这不仅打破了汉胡高下的阶级之别,甚至也打破了士农工商的贵贱差异。/p>
江抒仲生活在长安,并没有感觉到严格的区别对待,他已经习惯了大周朝廷统治下,遵守汉人制定的礼法与秩序,而他的理想,也从来不是守卫从军,他的热情在于与情投意合的女子携手白头生儿育女,依靠聪明才智争取成为长安城的富商豪贾,而并不希望战乱破坏他的理想生活,逼他放下算筹与商铺,拿起刀剑打打杀杀。/p>
他甚至对昆仑神之子奇桑并没有突厥族民应有的尊敬,所以他无法对突厥汗王的野心壮志产生认同感。/p>
可命运却逼得他必须妥协,不得不身披革甲守卫城门。/p>
这日,已经是丹凤门事件过去半月之后,随着诸多吐蕃部将的头颅断于铡刀之下,随着宇文盛重新制定的城防法令贯彻施行,当然一时之间还没有生诸多避难往洛阳的士官响应汗王礼贤下士的“利好情势”,不过河南尹已经如约解禁漕渠,放商船通行,春明门外,渐渐有了商贾交验过所,行人与车马络绎不绝,从这一点看来,仿佛往日的秩序已然恢复,这座中原大地上最为繁荣的城池,并没有因为易主而生任何制变。/p>
江抒仲正是守卫春明门的队副,他身着革甲腰佩长刀,正瞅着一个卫士用突厥语盘问一家商贾。/p>
“尔等是周人?”/p>
那商贾竟然也能说突厥语,与卫士交谈流利:“小人确乃周国商户,一度往返西州与洛阳之间,与粟特商家啜密滑合作,这封荐书,便乃嗓密滑所写。”/p>
江抒仲一听“啜密滑”三字,顿时留了心,因为他的母亲正是出身自粟特,与啜密滑家族密切相关,别说他这留心一打量,的确觉得这商贾很有几分面善——他之所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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