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3章 实为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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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正堂以外,东西二侧偏厅的宾客当然也都拿到了书帖,当然,他们可没法听清王妃在正堂那一席话,不过各有陆离、尹绅二人“主持”,与王妃的说辞并没有区别。

    有人便道:“薛少尹,咱们可不关心云州税制,未知太原将行税制,可也有了条例?”

    “细节仍在推敲,至迟七月,便会公布实施。”陆离答了一句,为防众人纠缠于太原税法,立即说道:“虽说朝廷已有政令,鼓励各州农户迁居云州,不过仍然划拨出一定区域,可由太原诸豪贵记名恳荒,先期不取置田钱款,土地归属记名者,由官府造册为凭,不过……依据占田多寡,需得提供不同数量人力支援云州工建,并提供农具借助云州府等等,具体标准,帖上均已书明。”

    大周建立之初,为鼓励恳荒,规定荒地可无偿属于开恳者所有,所以重建云州,不可能将荒地出售诸豪贵,也只有“无偿认购”的方式,才能让众人动心。

    而关于援助人力、农具等事宜,当然也会造成豪贵的“损失”,不过眼看着三年内减赋的条件,众人掐指一算收益,些微“损失”均能略过不提。

    “不过云州既也实行新税,那么咱们在云州之佃农、雇农,以及获益,是否也会算入户等评定依据?”有细心者提问。

    陆离颔首:“当然会算为户等依据。”

    这下子兴奋的众人便冷静了下来,甚至有吝啬之人发表不满:“据云州税法,需按户等纳钱,咱们虽为太原籍贯,但太原不久也将实行新政,财富越多,纳钱就越多,这岂非得不偿失?”

    陆离摇头笑道:“便依云州税法,田产九十石,交税一石,上等户,纳钱也不过收入十五分一,敢问诸位,将田地租予佃农,收税几何?”

    关于佃农的收益,并没有法定标准,全靠主家是否宽仁,具体举例,好比陆离,与佃农约定收税一成,以百石为例,仅收十石为租,那么佃农当然得保丰衣足食,可这已经是官税的十倍了!

    再以晋阳丁为例,百石粮,他们便收五十石为租,眼下亩产大约便是石余,要想年收百石,至少耕种八十亩地,这也几乎是一个壮劳力的极限,一年劳碌,只获五十石粮,若上无年迈父母,下无幼子待哺,只顾自己食耗,去除八石,余四十二石,贩于商贾,获利约为两千五百钱!

    如果只是小两口,并保证不患疾病,那么这收益大约也不至于受冷挨饿,花500钱买一头猪,还能偶尔改善一下伙食。

    所以在晋阳丁一类人的眼里,佃农的生活已经很好了。

    可豪贵们过的是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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