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章 儒家皮,法家骨
第四十章 儒家皮,法家骨 (第2/3页)
嬴政笑道:“先生,犬子的学识不如先生,还请先生不要计较。”
“村长言重了,只是学识不够就乱教人,有些误人子弟而已。”秦安说道。
他的话引起了众人的认同,只要扶苏不以为然,他觉得淳于越能称为博士,怎么可能没有学识。
秦安继续说道:“接下来说法家。其实严格意义上来说,法家的真正源头应该是在商纣王的时候开始的。
他发明的炮烙之刑就是律法中的一种刑罚。
法家思想很简单,依法而行,而且非常的现实,是国之根本。
只是前期的律法非常的极端,算是酷刑吧,就像大秦的律法非常残酷,被后世称为暴秦的真正原因就是秦律太残酷了。
国家不仅仅需要律法,同时需要相应的监督和检查,对律法进行修改,不然很难作为大国长久的治国方式。
所以秦朝灭亡后秦律也就被废了。
法家思想,其实是在封建制度下最有效的一种治国思想。
法家强调治国有两大要点:一是赏善罚恶,绝不手软;二是御臣有术,君王需无喜无悲。
如果硬要说的话,四个字就能体现法家思想:依法治国。”
“既然如此,为何还要让儒家独大?”扶苏不服气道。
秦安说道:“我不是说过了吗,儒家思想顺应了当时的大统一,汉武帝才罢黜百家,独尊儒家。
然而儒家只是皮,法家才是骨。历朝历代都是用儒家的思想御民,法家的律法治国。
简单的一件事,杀人偿命,为何要杀人偿命,凭什么杀人偿命?什么的情况下杀人是不需要偿命,什么的情况下杀人不但不需要偿命,还能受到奖赏?
小苏,你能回答这个问题吗?还有你能确保杀人者必须得偿命吗?”
扶苏顿时哑口无言,杀人偿命自古以来的道理,可是到了秦安嘴里,这杀人不一定要偿命,这不是违反了自古以来的道理吗?
李斯说道:“杀人者应弃市。不管他是为了什么杀人,朝廷都要抓人弃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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