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笔名
第四十三章 笔名 (第2/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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靓坤投稿的对象是有“白粉日报”之称的《东方日报》。
《东方日报》的背景,天生让靓坤有亲近感。《东方日报》的幕后老板就是此刻身在台湾、和“四大探长”作伴的“白粉马”马惜如、“金马”马惜珍兄弟。即使马氏兄弟因为廉政风暴远遁他乡,可是香港的产业众多,几个得力的手下还都在,“福义兴”虽然已经不算江湖上的大社团,但是也要排名前二十之内。
最重要的是《东方日报》也不会在稿费上斤斤计较。
相比之下,金庸创办的《明报》的稿费一向定得不很高,至少没有《东方日报》那么高。
《明报》稿费低不说,而且不给倪匡、亦舒、林燕妮等大咖涨稿费,也就是说,将来靓坤写得再好,也拿不到很多的钱。
倪匡和亦舒兄妹曾经向金庸要求加稿费,金庸总是左推右挡,以太极卸劲化去倪氏兄妹刚猛凌厉。
倪匡气不过,乘一场宴会,带住几分酒意,大声疾呼要金庸加稿费,“查良镛,你赚了这么多钱,应该加加稿费了吧。”
身处宴会,为了顾及面子,金庸笑笑说:“好,好,我加!”
总算把一场风波平了。
事后,稿费真的加了,是百分之五,聊胜于无。
倪匡不满,打电话去骂。
金庸拗他不过,于是杀手锏来了。
“好了好了,倪匡,不要吵!给你写信。”金庸用近乎哀求的语调说。
一听写信,倪匡昏了过去,大叹:“我命休矣!”
原来以论口才,金庸口才敌不过倪匡,但讲到写信评道理,倪匡绝对不是对手。
倪匡怕写信,他是一字千金,写信白写没钱收,只有傻瓜才做。
——一个知名拳王被打劫,重伤住院,警察来调查情况。
——警察:“你到底是不是拳王?”
——拳王:“是,我是如假包换的拳王,金腰带持有者。”
——警察:“那你怎么被打成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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