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行在草原
第七章 行在草原 (第1/3页)
有话则长,无话则短。
夏凡一行人准备了一天,带上各种武器和几天的干肉,也增添了兽甲,修补了兽皮鞋。
起个大早,草原还未苏醒,这就要出发了。
部落中一个长得像尼安德特人的叫不出名字的胖妞很喜欢夏凡,抱着夏凡的米格热烈地向夏凡挥手,发出格格,格格的声音。
‘好吧,就算你是嫫母,夏凡也没有办法啦!就算你是格格,夏凡也还是没有办法啦!先知是不能有七情六欲的。夏凡们是不会有结果的。夏凡要一路向北,义无反顾啦。’夏凡赶紧上路,不等了。
夏凡拿着吉尔给的法杖,骑上猪猪兽,他自己取的名字,但夏凡很肯定这不是猪,这个猪吃草根也吃肉。
这个星球和时代的动物和夏凡熟悉的星球和时代很不一样,但是感觉又有联系。
夏凡在猪猪兽的背上给它加了个兽垫,夏凡用兽皮和木头做了脚蹬,这个东西这个时代没有。现在坐上去就很舒服了。
他们惊异于夏凡的创造力,那可不,这个东西多年以后才会在征战中出现。
中国最迟在西汉时期就有了铁马镫的替代物就是布马镫,西方人在经过东方游牧民族的数次入侵后才逐渐装备了马镫,从而诞生了新的社会阶级,那就是中世纪的骑士贵族阶级。
匈奴人可能是最早使用马镫的民族。
在秦汉时更加灵活机动的骑兵逐渐取代了战车。到了唐朝,骑兵成为主要的战斗兵种,用在大规模作战上,骑兵带着唐陌刀,无往而不利。唐朝正是凭借强大的骑兵才一举击败了东西突厥、高昌、吐谷浑等周边游牧民族,创造了农业民族大规模战胜游牧民族的战争奇迹。
一个小小的脚蹬,最大限度地解放了骑乘人的双手。
灰蒙蒙一片,草原上穿行着白雾,慢慢太阳升起,云朵染上了颜色。
夏凡曾经看过很多日出,高山上观日出,得其壮阔,大海上观日出,晓其瑰丽。
草原上观日出,真知其苍茫也。
早上,独不见独眼龙,不等了,九人随着夏凡出发,吉尔送夏凡一行人到寨门,许多早起的人相送,这九人中有伴侣的,有亲属的,都来拥抱,亲吻,执手相看,人生自古悲别离,别离上心更上头。吉尔抚摸着狼的头,狼咬了一下吉尔的手,吉尔是狼的主人也是养父,这种混合着人伦的感情很奇怪。
珍重和小心的话没有多说,其他人可能是说不来,吉尔可能是放在心里了。
在这个时代,吉尔是高寿和幸运的,但他也随时都可能离去,他知道,他也知道夏凡知道。夏凡和吉尔对视了一眼,仿佛已经很有默契。吉尔是夏凡来到这个世界唯一可以交流和交心的人。
夏凡本来是条咸鱼,但是换了一个时代,夏凡竟然成了部落的先知,时间不长,夏凡却生出了很浓烈的情愫,不管是忘年之交也好,还是学生老师也罢,其实吉尔更像夏凡的父亲。
喝了绿色的酱汁酒,夏凡一行终于出发了,挥手频频,渐行渐远,有人相送。有人回归。
“日久年深,山遥路远,御弟可进此酒:宁恋本乡一捻土,莫爱他乡万两金。”想起唐王对玄奘说的这段话,思之,怆然。也许是清晨草原的冷风吹拂了眼,夏凡的眼眶在打转,也许仅仅是对前途未知和将要面临的困苦而怅然忧虑吧。
夏凡一行人走出部落,向着远方慢慢走去。
经过一棵像猴面包一样的树,夏凡骑着猪猪兽刚经过,一个黑影跳了下来。
“哥,夏凡在这里等了你们一晚上,冷死夏凡啦!”
“你,回去。”
“夏凡,不。”
她对着虎和豹撒娇。对着夏凡莞尔一笑。
一个调皮的野人,但是她那么好看。
夏凡吓了一跳,但是他终于不能说这个时代充满和只有各种龙了,这个时代原来也有紫霞仙子和黄蓉一样的人物。
这可能是九五二七在看到秋香给乞丐送馒头和抱起小乞丐以及与一众乞丐翩翩挽手舞后,秋香回眸一笑所带来的那种感觉。
九五二七找到了自己的理想,夏凡也是。
先知也应该有理想吧!
‘多少次夏凡曾看见灿烂的朝阳,用她那陶醉的明媚越向山岗,金色的脸庞亲吻碧绿的草场,把暗淡的溪水镀成黄金万两,天上的太阳都有瑕疵,何况这无尽的人间名利场,上帝给人间拉斐尔的太多,所以他去向天国的时光很长,人生穷达谁能知,洞察呐喊维纳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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