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七章 苦一苦商人

    第四百零七章 苦一苦商人 (第3/3页)

索的回答:“人言三年清知府,十万雪花银。”

    “我大明朝没有那么多知府,但银子却有很多,让陆文昭按照贪腐超过五年俸禄直接抓捕来办桉吧,不超过的就记下,等之后再办。”

    五年俸禄,朱由检定的这个年限对于百姓来说很高,但对于百官来说却很低。

    诸如京城那些次九品的衙役,他们一年俸禄也不过九两银子,而他们每日偷摸偷取的“规费”便多达数十文。

    真用五年收入来算,他们也就两三年的职业寿命罢了。

    这群底层的衙役随时可以换,而能管理一省、一府、一县的官员缺不容易找,还是得酌情处理的。

    不说国朝内部,便是正在带兵与莫卧儿将领米尔扎对峙的黄龙就是一个例子。

    黄龙眼下三个官职,一个散阶在身,年俸合计不过九千多两银子,而一场大战他随便“奖励”自己的战后分成,就足够锦衣卫把他抄家流放了。

    可是、朱由检会流放黄龙吗?自然不会。

    哪怕日后有能取代黄龙的人,朱由检也得留下黄龙,因为他是备用的那一个。

    除非大明能批量走出黄龙这样的人,不然朱由检只会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当然,这是吏治方面,如果黄龙牵扯到了一些不该牵扯的事情,那朱由检即便再不舍,却也得狠下手来惩处他。

    “该拿的拿,不该拿的别拿……”

    朱由检说这句话时,特意看了一眼王承恩,而王承恩也连忙低下了头。

    王承恩虽然木讷,但他毕竟也是人,手里掌握着每年流水数千万两的官场、盐场、茶场、酒场,他又怎么可能不会自己牟利?

    自天启四年以来,庙堂之上的声音基本都是由朱由检发出。

    执掌权柄近七年,朱由检也被一点点的抹掉棱角,面对反腐反贪也不再那么魔怔了。

    反腐反贪成为了一种约束官员的手段,仿佛在他们头顶悬了一把剑。

    这把剑什么时候落下,这点由朱由检说的算。

    他不再追求百官清廉,只希望那群贪官污吏在偷拿偷取的时候能给百姓留足数量,别再像陕北民变一样搞出什么“额外征税”的幺蛾子。

    哪怕他们不作为,只是按时把赋税收上来,那朱由检和百姓也都能夸一句他们了。

    经过陕北民变的事情,总体来说是吏治的问题。

    至于封建税收问题则是不管朝廷怎么对士绅豪强加税,士绅豪强总能找到办法转嫁给底层民众。

    封建税收的问题朱由检早就意识到了,所以他一直在提倡免除杂项,降低田赋,清查吏治,将大宗商品国营化。

    他有把握朝廷的政策是惠民的,但政策在执行上的问题却很大。

    政策能不能真正惠及民众,这需要官吏们的自省和执行。

    大明的底层民众,说到底还是那占据国家人口九成不到的农民,惠农就一个政策,那就是不断地降低田赋,直至消除田赋。

    在这个基础上,还需要将那些繁杂的税收简单化。

    大明眼下尽管已经被朱由检取消了十几种杂项,但存在的杂项依旧还有二十几种。

    大旱在消退,这三年时间里是朱由检对建虏出手,让藩王立足南亚,同时降低百姓负担的好机会。

    这次机会错过了,就只能等到十四年后了。

    杂项实际上就是商税,因为项目太杂而统称为商税。

    大明曾经的商税分为住税和过税,其中住税分别有官店钱、塌房钱、市肆钱、门摊钱、落地税、牙税、酒税、醋税、屠沽税、油税、茶税等等二十余种。

    至于第二项的过税,又细分为钞关税、门税、抽分税、淮安四税等十余种税种。

    到眼下天启十年,经过朱由检提高五司地位,眼下大明的商税分为了住税、过税、酒税、茶税、盐税、矿税、市舶税等七大税,二十九种小税。

    税收繁杂,需要动用许多胥吏征收,而大明眼下都是官员,都需要发俸禄,自然不可能再搞出个二三百万官员来收税。

    税多,百姓交的湖涂,朝廷收的湖涂,只有中间和基层负责收税的人赚的盆满钵满。

    就从这点上来说,朱由检宁愿少收,也要把商税简单化。

    想到这里,朱由检拿出一本奏疏,一边说一边写道:

    “传令旨给毕自严,将商税之中的住税和过税列出名录,再将单项税收的每年税银给列出来。”

    “列出之后,立马把文册送到大定宫,孤要和万岁一起阅览,从中取消一些不必要的税制。”

    “奴婢领命……”王承恩应下,随后走出殿内。

    在他走出的同时,朱由检简单的写下了“市肆税、门摊税、城商税”这三项。

    他要免税,但也要征税。

    农民已经很苦,不能再苦下去,这么一来,便只能再苦一苦商人了。

    大明的商税很少,主要原因是因为明初朱元章为了保护商业,特意下达过许多保护小商人的政策。

    至于他为什么这么做,主要还是吸取元代向小商人征税,小商人负担不起而转头依附大商人,最后大商人压榨小商人,把市场垄断的教训。

    眼下朱由校也需要吸取教训,但他要吸取的教训是明代对于小商人保护过度的教训。

    朱元章弄出了一个六十两以下不收税,六十两以上三十税一的商税制度,而万历年间又把三十税一改成了五十税一。

    原本就税收不足,他们这么改,改到最后商税一塌湖涂,大明只能继续吃田赋的老本,再苦一苦农民。

    因此朱由检将这个六十两银子的下限给取消掉,将市肆税和门摊税合并为城商税来征收。

    市肆税需要官府发放的经营执照,往城内外运货都需要出示营业执照,之后户部的收税官员按照货物数量和当地价格来算利润,从中抽取一成的利润作为市肆税。

    至于门摊税则是在各县规划固定摊位,按照摊位数量,每年出售同等数量的“摊位执照”即可,而摊位执照的价格,朱由检准备规定在五百文到二两不等。

    按照大明上万县镇,人口两三千万来算,哪怕一摊一店服务上百人,也能有二三十万的店铺和二三十万的门摊。

    眼下大明的城商税仅仅在北直隶和南直隶以及少量大城收取,这就已经收取到了上百万两银子的赋税。

    现在城商税的规模更广,更合理,能收取的税自然也就更多了。

    不过税种制定了,却还需要人征收……

    想到这里,朱由检从书桌上拿出了一份奏疏,而奏疏的表面只有简单两个字……

    《燕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