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九章 零口供结案
第三百四十九章 零口供结案 (第1/3页)
“报检之前,最后提审一次,问问他们有没有从宽的意愿,没有就算了。按照零口供结案。”柳鹏程说道。
这个时候罗兴已经从蜀都提人回来了。正在向柳鹏程请示下一步的工作。
柳鹏程接着说:“那个赵志强应该没有跑远,章句市局来了消息,说是有线索了,你跟一下,抓住这人就结案。”
罗兴说道:“那西北那个呢?”
柳鹏程昨天就接到了那边的电话,说道:“那边的情况你也知道,根据周陵公安机关的线索,跑到西北边境去了,一时半会儿怕是不好抓,先挂着吧,看看发个通缉令。”
为什么柳鹏程着急结案?第一个,这是经济案件,不是刑事案件,嫌疑人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没必要让一群人在看守所等一个人。第二个,这个案子涉及到上百万的赃款,必须尽快处理,返还到被害人的手中。这也是非常重要的。最后一个,去北滨学习的那群人该回来了,柳鹏程的下一步工作也要开展起来了,真没有必要和这个案子硬壳。
罗兴说道:“行,我一会儿就去看守所提审那两个嫌疑人,然后就去章句市把最后那个赵志强抓回来。”
柳鹏程这才发现,两人在办公室根据已经掌握的证据和线索,加上手中的口供,把整个案子捋了一遍,现在已经天亮了。
上午九点多,罗兴从看守所打来电话,说是把邹奎的供词给他们看了,还是不招认。
柳鹏程说道:“不招就不招吧,案子继续办,以后不在他们身上浪费时间了。把这个情况和看守所说一下,两个破罐子破摔的人,别再出什么事儿。”
那零口供定案,对嫌疑人有影响吗?
有,而且非常大!
中国的所有酌定的宽大处理,都有一个前提,前提就是“认罪悔罪”。没有这个,除非是未成年人,否则任何宽大都和你无关。其实这个道理非常简单,你都不认罪,也不后悔,法律凭什么要对你网开一面呢?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我们都知道,一些涉财犯罪,还有造成人身伤害的案子。律师总是把“真诚道歉,积极赔偿”挂在嘴边上,就差没把这八个字打印出来粘审判长眼镜上了。为什么?因为这确实是可以宽大的,因为这个真诚道歉,积极赔偿是认罪悔罪的一种表现!
还有坦白从宽,其实也是认罪悔罪的一种表现,积极检举立功,还是!
要是嫌疑人进了看守所之后,一直一言不发,其实对于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