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四十七章 突破
第三百四十七章 突破 (第2/3页)
老家,而是留在了特区,本来在一个老乡的建筑工地打工,具体就是给工地做饭。两个月之前,突然和老板辞工不干了,说是在外边呆够了,要回家。
他老家就是西关市旁边的HY市下属周陵县!
卢所长也没有闲着,他带着派出所的人,去了好几个省,把刘喜发当初的同案全部都排查了一遍。当初那个诈骗团伙足有十几个人,现在已经出狱的是六个人。除了刘喜发和那个周陵县的秦大壮之外,其他的人都不具备作案时间,逐一排除了。
柳鹏程也没有想到张静芳两口子这么顽固!面对铁证都不开口!后来他才后知后觉的想明白了,这两个人不是什么顽固,而是早就预料到自己可能被捕,并且提前做好了相应的预案。也就是说,他们就算是因为警方的高强度审讯开口了,说的也不一定是实话!而应该是他们对好了“台词”的口供!此时的柳鹏程,对张静芳真的产生了一丝“可惜了”的感觉。
柳鹏程想明白了时候,及时打电话通知罗兴和卢所长,别抱有什么幻想了,准备零口供起诉吧!
“轻口供,重证据”、“零口供定案”是新刑法的重大进步,也是对中国数千年的法制史和刑侦史的一种颠覆!
其实在刑侦部门,“零口供”并不是一种对付不招供的犯人的法律条款。而是一种标准。
一些重大案件,媒体和百姓关注度高的案件,还有就是相关部门依法进行监督的案件,都会执行“零口供”标准。就是说,在嫌疑人招供的情况下,也要达到这个标准。
那么“零口供”的标准是什么呢?
最简单的解释就是,完全脱离嫌疑人或者被告人的口供,以证据形成的链条能够完全还原事实真相。这就是“零口供”。
柳鹏程以前实际上见多了零口供,所以也没太当回事,他尽管“原来”没有办过案子,那还没有看过案子吗?甚至有些地方把“死刑零口供”当成了一种要求。就是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必须达到“零口供”标准。这个标准无疑很高,但是真正代表刑警们对生命的尊重。
现在看,除了已经跑得无影无踪的秦大壮之外,最大的希望就在于“小吴”!
这个人不是刘喜发的同案。也不是他在高墙内的同学。因为刘喜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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