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荒野行(2)初识

    第3章 荒野行(2)初识 (第2/3页)

    百万年历史,人类从踽踽独行到称霸地球,自认为是成为自然的主宰,但地球只是小小地发了一点脾气,就让人类阴白了一个至理:你大爷终究还是你大爷!

    车辆停在一个开阔的广场,人群陆续下车。

    佛爷的人举着大喇叭喊话。

    “大家可以出发了!”

    “晚上可以回车队宿营,我们会生起篝火。”

    “车队将在这里停留四天,过期不候。”

    “大家如果找到无法搬运的珍贵物资,请做好标记,车队可前去接应,只收取一成的费用。”

    ……

    马三宝和虎子等人告别,猎人工作开始!

    看着众人急不可耐地没入附近的建筑中,马三宝向着车队进城相反方向的城市纵深处走去。

    世界上最美丽的风光,往往在最人迹罕至之处。

    拾荒也是如此,与其和众人比拼运气,还不如增加发现物资的可能性。

    这是马三宝自己总结的拾荒心得。

    “太阳当空照,花儿对我笑。小鸟说,早早早。你为什么背上小书包……”

    一路上,他的嘴里哼起了儿歌。这是母亲教他唱的为数不多的歌。

    母亲说,以前的孩子从小就会上学,正常的话,他这个年纪都快大学毕业了。

    他非常喜欢这首歌,也好想知道上学是什么感受。

    九月的风,吹得有点冷。

    马三宝算算时间,周围也没有人搜过的痕迹,决定就是这里了。

    荒野上,食物、和可循环利用的生活用品都是抢手货。

    看着左手边一栋半倒塌下来的高楼,应该是住宅,希望运气不错。

    高楼被地震震裂,很多地方看起来危险,马三宝尽量绕过这些地方,在还算完整的房间内搜索。

    这是马三宝第二条拾荒心得:不立危墙之下,活着,才能有收获。

    十几块不走字的手表,几部不能开机的大屏水果手机,二十多部国产手机,还有一台保存完好的笔记本电脑,几个剃须刀和电吹风,几条珍珠项链,还有一根黄金条。

    马三宝脸上露出欣喜之色,这里最值钱最俏手的东西都已经被他拿走了,剩下的残羹冷炙就留给后来者吧。

    “啊——”

    走在回去的路上,马三宝突然听到一声惊呼。

    女人?怎么会有女人?第一时间,他有点疑惑,随即转身向声音来处奔去。

    一个倒塌的牌楼下面,站在一个身材硬朗,气质儒雅的老人,一个十七八岁的少女缩在老人背后。

    这应该就是刚才出声的人。

    而两人此时的处境非常危急。

    一匹半米多高的沙狼,低低嘶吼,凶狠地盯着俩人,腥臭的狼涎丝丝垂落。

    看来沙狼是已经将俩人当做了盘中餐。

    老人额头冒汗,头发贴在面上,显得十分狼狈,但处变不惊,双手紧握手杖当做武器。

    大喊:“丝丝,一会我拖住这个畜生,你抓紧时间逃跑。”

    “不,老师,你不走我也不走!”名叫“丝丝”的女孩恐惧的声音都变形了,但仍然用哭腔说道。

    老人语气变的疾厉,“我是你导师,你必须听我的。”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