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62章 断其后路
第362章 断其后路 (第3/3页)
姜白疑惑。
正想追问,便听到打印机传来一阵滴滴声。
起诉状打印完成了。
「别纠结这个了,走,法院起诉去。」
罗大状笑呵呵的拍了下姜白的肩膀,然后到打印机那边拿了起诉状。
两人当即出发,直奔法院。
看到他们提交的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材料之后,立案中心的工作人员顿时愣在当场,眨了眨眼睛,表情变得有些怪异。
如果没记错的话,前几天刚刚立了个案子,小偷跑别人家里偷东西把自己摔死了,他的儿女居然起诉房子主人。
而这个案子……
居然是房子主人起诉小偷儿女赔偿因房子贬值造成的经济损失?
妙啊!
那种厚脸皮的家伙,还真就得正面刚!
如果最终的结局,是前一个案子原告败诉,这个案子原告胜诉,那可就真的是爽文巅峰才有的剧情了。
工作人员兴致勃勃的开始审核。
很快便做出了立案决定。
毕竟罗大状,出手就是稳,不可能在这种环节出岔子。
但立案成功后,罗大状却并没有急着离开,而是带着姜白向法院另一个部门走去。
他要去申请诉前财产保全。
所谓诉前财产保全,也就是诉前保全,是指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由人民法院所采取的一种财产保全措施。
这是一种应急性的保全措施,目的是保护利害关系人不致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失。
比如说张三和李四签订了购销合同,按照约定,张三需要给李四一百万的预付款,但是钱打过去之后张三才发现李四有欺诈行为,根本没办法履行合同,而且预付款也很可能会被转移,如果不及时采取强制措施,将会蒙受巨大的损失。
可如果走起诉流程,需要一段时间,根本来不及。
这时候,张三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防止李四转移财产,及时止损。
本案中需要保全的,自然就是周开河的遗产。
可想而知,以周洪涛兄妹俩的尿性,收到传票之后,极有可能提前转移资产。
虽然房子车子啥的没办法转移,但周开河账户
里的钱,家里的电器家具什么的,还是很容易做手脚的。
完了俩人再宣布放弃继承遗产,也就不需要赔偿姜白的损失了。
姜白只能申请法院去执行周开河剩下的财产。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出现,最稳妥的做法就是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直接断其后路!
到时候周开河房门上「咔」上个电子封条,银行卡再来个冻结,周洪涛兄妹俩可就一根毛都没办法转移走了。
诉前财产保全的流程也很简单,申请人想法院提出申请,提供担保,法院会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如果决定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必须在三十日内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在起诉之后到判决之前,都可以提交申请。
这些门道罗大状都门儿清,该准备的材料都准备妥当了。
再让姜白这个当事人做个担保,这事儿就算搞定了。
次日上午,法院就做出了裁定,同意诉前财产保全申请,立刻采取了措施。
这一切周洪涛兄妹俩还不知道,他们正忙着商量老头子遗产怎么分配。
反正是互不相让,争吵得很凶,差点就动手干起来了。
一直也没吵出个所以然来。
不知不觉中两天时间一晃而过,开庭日到来了。
依旧是熟悉的时间,依旧是熟悉的地点。
滨江区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
原被告双方以及各自的代理律师均已到场。
上午十点整,准时开庭。
法官宋光明坐在法台之上,扫视一眼,询问双方是否愿意调解。
民事案,在正式开庭审理之前,通常会有这么一问。
不过这个案子显然是不存在调解的可能性。
没啥好说的了,直接进入法庭调查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