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2章 郑爱霞:不调解,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第342章 郑爱霞:不调解,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第2/3页)
“因此我建议合议庭,对我方当事人从轻判处,让他赡养母亲,孝顺母亲,这既是给我方当事人机会,也是对原告最好的结果。”
听到这话,刘志刚本能就要出言反驳。
但话到了嘴边还是被他硬生生给咽回去了。
不管怎么样,先减刑是最重要的。
至于赡养母亲什么的……当面一套背面一套就好了。
此时,罗大状站起身,淡淡的说道:“法律确实不是为了惩罚而惩罚,但若是有人触犯了法律都能逃脱制裁,势必会让法律的威严和震慑性大大降低,不利于社会安定和谐!”
“至于我方当事人的晚年生活,就不需要辩方律师操心了。”
“我已经为当事人联系好了养老院,往后余生她会在养老院中度过,但一应费用需要三名被告人负担,这一点,在起诉状中已经明确。”
刘志刚的律师连忙道:“住养老院怎么比得上子孙绕膝,共享天伦呢?”
罗大状瞥了眼刘志刚,嘴角微掀露出一抹讥讽的笑容,说道:“住养老院确实不是最好的选择,但总比留在三个不孝子女身边受气来得强吧?”
“三名被告人对待我方当事人的态度有多恶劣,相信大家都看到了,甚至会进行辱骂。”
“而且他们上了法庭都没有丝毫悔悟之心。”
“他们的表现,实在无法让我相信他们会精心照顾我方当事人,正因如此,我方当事人才要求入住养老院,而非跟子女共同生活。”
三个冥顽不灵,无药可救的人,打官司之前就对他们的母亲百般指责甚至是辱骂,经过这场官司之后,双方关系进一步恶化,即便口头上答应得好,但谁知道他们会怎么做?
郑爱霞在他们身边,想必也不会得到什么好脸色,甚至可能会遭到虐待!
与其如此,还不如去养老院。
最起码养老院的护工态度还好点。
因此,在起诉状中的诉讼请求里便直接写明了,郑爱霞要入住养老院,而一应费用都要由三个被告来承担。
经过一系列事情之后,郑爱霞也彻底看开了,就当没生过这三个不孝子女。
自己去养老院住着,无忧无虑,说不定还能多活几年。
到他们身边也只能是受气,何苦呢?
听了罗大状的话,刘志刚的律师也无言以对了。
旁听席上。
姜白缓缓点头。
不愧是罗大状,以一敌四占尽上风。
当然,这也离不开三个大聪明被告的神级表现。
总之庭审进行到这一步,已经再无悬念。
遗弃罪肯定是没跑了。
以三个被告那“桀骜不驯”的表现来看,减刑估计也不太可能。
对此,三个辩护人自然也心知肚明,脸色变得越来越难看。
只不过身在其位,就算做样子也得做足。
依旧在努力辩驳。
只可惜终究是无用功。
罗大状语速快,吐字清,逻辑强,在法庭辩论环节占尽上风,将三个对手彻底压制。
最终,三个辩护人接连放弃挣扎。
这也意味着,遗弃罪已成定局!
“张律师,这……现在什么情况啊这是?我怎么感觉非常不妙呢。”刘志华忐忑不已的向着张伟询问。
张伟没有说话。
他现在很心累,不想跟猪队友沟通。
本案刑事上已经辩论完毕,但民事责任的划分尚未明确。
具体来说,也就是三个子女各自承担赡养责任的比例还没定下来。
赡养责任,是肯定要承担的。
民法典规定,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当然也有例外,比如成年子女本身就丧失了劳动力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不需要履行义务——也没能力履行。
但若是子女为多人,就涉及到赡养责任划分的问题。
按理来说,多子女应当是平均分配责任,公平公正,谁也别心里不平衡。
但实际情况往往是复杂的。
毕竟子女的经济情况、身体状况、家庭结构、工作性质等各方面都存在差异,有的人经济情况较好,生活富足,有的人穷困潦倒,居无定所,有的人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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