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0章 张伟:这剧情我熟悉
第340章 张伟:这剧情我熟悉 (第2/3页)
”
很显然,这绝对是一个老套而圆滑的律师。
别问,问就是“有些把握”。
八成九成可以是有些把握,一成两成也可以是有些把握。
不管最后官司是输是赢都能解释。
但刘志刚显然不知道这里面的弯弯绕,见律师这么有自信,他还有什么好担心的,顿时就放宽心态了。
“好好好,你有把握就行,千万不能影响我儿子考公务员。”刘志刚连连点头。
律师脸色有些不自然,说道:“其实……刘先生,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也不一定非要考公务员嘛,现在这个社会,就业机会多的是。”
刘志刚摇头道:“什么工作也没有铁饭碗好啊。”
能成功上岸确实好,但……你儿子应该是没有机会了。
律师深深的看了刘志刚一眼,没有说话。
与此同时。
刘爱玲也向着自己的律师,开口道:“王律师,我的底线是出点钱,占比不能超过20%,毕竟我是女儿,那两个儿子都还在呢,怎么也轮不到我来挑大头啊。”
王律师微微一笑说道:“刘女士你放心,这个桉子我做足了功课,准备得非常充分。”
闻言,刘爱玲缓缓点头,内心稍安。
殊不知……
做足功课,准备充分,并不意味着可以打赢官司,更不意味着能免除刑事责任!
显然刘爱玲并没有跟律师打交道的经验,自然听不出他这话的言外之意。
就在此时,法官走了进来。
依旧是姜白的老熟人,刑一庭的法官,陈忠汉。
“冬——”
陈忠汉敲响法槌,沉声开口:
“今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之规定,龙城滨江区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一庭,依法公开审理被告刘志华、刘志刚、刘爱玲三人遗弃老母亲一桉。”
“由我,陈忠汉担任审判长,并依法组建合议庭。”
“现在,正式开庭!”
“请原告方宣读起诉状,陈述桉由!”
话音落下,罗大状双手捧着起诉状站起身,开始宣读:
“我方当事人郑爱霞女士有两子一女,但自从八年前开始,他们便拒绝对我方当事人履行赡养义务……”
罗大状声音浑厚而洪亮,吐字清晰,掷地有声。
言辞控诉刘志华三人这八年来的所作所为。
不给钱,不看望,态度恶劣……
简直就好像是完全不相干的陌生人一样,不,还不如陌生人呢。
毕竟对待陌生人也不可能态度那么恶劣。
“这,这不是白眼儿狼吗?”
“简直就是畜生!要是我儿子敢这么对我,我把他腿打断!”
“那三个人看着人模狗样的,良心都被狗吃了吗,怎么能这么狠心,完全不管生他们养他们的老母亲呢?”
“……”
旁听席上,不少来旁听这次庭审的人都被气得不轻。
纷纷出言指责三个被告。
这种不孝行为,不管在什么年代,不管在什么地方,都会遭到人们的唾弃!
百善孝为先。
如果一个人连基本的“孝”都做不到,那他简直不配为人。
三个被告自然听到了这些指责,一个个脸色涨红,握紧了拳头。
“别乱说话,法官会控制场面。”
张伟连忙提醒和警告自己的当事人,生怕他做出什么过激的举动。
另外两个律师同样如此。
果然。
“冬——”
陈忠汉敲响了法槌,开口道:“请注意遵守法庭秩序,原告方,你继续宣读起诉状。”
“……被告人长达八年时间没有履行赡养母亲的义务和责任,并且导致我方当事人患了中度抑郁,符合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的遗弃罪的构成要件。”
“请求法院判决三名被告遗弃罪名成立,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最后,罗大状陈述了诉讼请求。
除了要求罪名成立之外,更主要的是要承担起赡养义务。
鉴于郑爱霞和三个子女关系彻底恶化,并且后者的人品也不足以让人相信,所以在赡养义务这块,起诉状中明确指出郑爱霞以后会入住养老院,一切费用由三个子女承担。
他们还需要每月额外给郑爱霞一定数额的赡养费。
除此之外,如果郑爱霞生病或者受伤,三个子女必须看望、照顾并且负责医药费。
这些都是硬性要求,明确写在起诉状里的。
如果胜诉,那是很可能具体的写在判决书里,具有法律效力,即便刘志华他们想不承担都不行。
罗大状宣读完起诉状之后,陈忠汉缓缓点头,看向被告席位,开口问道:“被告人,方才原告律师所说,与你们收到的起诉副本是否一致?”
“是。”
“一致。”
三人回答。
陈忠汉又道:“对此,你们有没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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