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6章 审判日:棋差一着,满盘皆输(8K字大章)
第316章 审判日:棋差一着,满盘皆输(8K字大章) (第2/3页)
所以才赢得宝贵的减刑机会。
但该罚还是得罚。
放下屠刀,立地成佛这种桥段只存在于故事当中。
现实中,你放下屠刀也得接受审判,并不是说浪子回头就既往不咎了。
哪有这样的好事儿。
公诉人宣读完起诉状之后,法官看向被告席位:「被告人,公诉人提到的桉由以及诉讼请求,与你收到的起诉状副本是否一致?」
「一……一致。」
常俊毅缓缓点头,涩声回应。
法官接着又问:「对此你可有意见?」
「有!」
常俊毅有些迫不及待的开始为自己辩解:「我承认我对被害人有辱骂的行为,也确实在网课里播放了一些不好的东西,这些我都认!」
「但我绝对不承认被害人的死跟我有关系!」
「她跟我离着十万八千里呢,我又不是神仙,她死了怎么能算在我头上!?」
「如果就因为在网上骂两句,就要为别人的死负责,那以后谁还敢上网?谁还敢在网络上发表只言片语?」
常俊毅脸色涨红,情绪异常激动。
他这是严格按照严守义的吩咐在说话。
严守义这场庭审的基本策略就是做罪轻辩护。
承认所犯罪名,但否认与被害人的死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如此一来,便能够大大减轻罪行。
以常俊毅为例,因果关系存在,他的刑期是十五年,但如果不存在,那么他的刑期或许会低于五年!
这其中的差距不可谓不大。
所以常俊毅才会如此紧张和激动。
当然,具体的表述肯定还是有讲究的,类似「心理素质差当什么老师」、「或许她原本就有病」之类听了让人血压飙升的话,肯定不能在审判庭上说出来。
否则那就真的是「自寻死路」了。
但即便如此,常俊毅的话还是瞬间激怒了方健父子和陈亚萍的其他亲人。
「你放什么屁!一条人命被你害死了,你居然还想摆脱责任?」
「你就是杀人凶手,别想洗脱自己!」
「我女儿身体好得很,如果不是被你们这群畜生持续不断的骂,她怎么会死,她怎么会死啊!
!」
「……」
被害人家属群情激奋。
陈亚萍的哥哥甚至激动的从旁听席上站起来,向着被告席位冲去。
法警连忙出动这才把他拦了下来。
「冬!」
法官敲响法槌,沉声道:「请注意法庭秩序,不许喧哗吵闹,更不许动手打人!被告人,你继续。」
常俊毅咽了咽口水说道:「对于被害人的死,我深感遗憾和抱歉,但这笔账真的不能就这么硬生生的扣在我头上啊。」
「我没有恶意的,就只是想赚点零花钱而已,群里说只要进去骂几句就有钱拿,我才去的。」
「我真的没有想害死谁,也没有想到会有人死,这个真的跟我没关系,你们不能随便给我安上杀人犯的罪名啊。」
虽然承受着无数道杀人的目光,但常俊毅还是硬着头皮坚持自己的主张。
这些也是严守义教他的。
今天这场庭审的重点,就在于因果关系的判定。
常俊毅要做的是从自己的角度进行否认。
至于法律层面的辩论和交锋,那是严守义的事情。
常俊毅陈述结束后,法官沉声道:「鉴于被告人不承认与被害人的死有关,接下来的法庭调查,将围绕因果关系进行。」
「接下来,请双方举证质证。」
「公诉人,你有证据要出示吗?」
「有。」
公诉人点头,开始出示证据。
首先出示的是与常俊毅有关的几次网课B破录屏文件,清楚的展示了常俊毅是怎么对陈亚萍进行侮辱的。
对于这份证据,严守义没有进行反驳。
他的重点也不在这里。
接着,公诉人出示了医院出具的报告。
在报告中有这么几个关键信息:陈亚萍身体健康,并无心梗发作历史,当日心梗发作时间,死亡时间等。
「被告方,你们对这份证据有什么异议?」法官问道。
常俊毅眼巴巴的看向身旁的律师。
严守义这次没有保持沉默,递给他一个安心的眼神,起身开口道:「我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无异议,但不认可其证明力度。」
「公诉人这份证据只能证明被害人是首次心梗发作去世,但并不能证明,她的死与我方当事人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
「要知道,我方当事人只是一个十九岁的孩子,虽已成年,在法律上属于「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但毕竟年龄还小,经验不足,社会阅历也不够丰富。」
「而且我了解到,桉发之时他处于离家出走状态,独自流浪,没有经济来源,只是想通过这种方式让自己能够生存下去,绝对没有太过强烈的主观恶意。」
「我方当事人的行为确实构成起诉状中提及的三个罪名,但他只是想活着,我们不能粗暴的将所有后果都归咎于他。」
「这不仅对我方当事人不公平,也无法体现我国的法制精神和人文关怀!」
不得不说,严守义确实有点水平,不仅质疑公诉人提交的证据,还把话题直接拔高到另一个高度。
他承认这些证据可以证明三个罪名成立,但质疑其在因果关系上的证明力度。
这是很聪明的一种质证策略——避重就轻!
承认对自己最有利的,反驳对自己最不利的。
从法律层面来看,他的辩护没有任何问题,但是从道德和个人情感的角度,他的发言让人无法接受!
「你说的什么屁话!我妹妹都被他们害死了你居然还在帮他们脱罪,我呸!」
「你这
是什么狗屁律师,为了赚钱,真是良心都不要了是吧!」
「人渣!畜生!」
「这亏心钱你拿得心安理得么?你晚上睡得着觉么你!」
「……」
不少被害人家属激动无比,纷纷出言狠狠指责严守义。
整个审判庭都嘈杂了起来。
在他们看来,严守义完全就是为了钱睁着眼睛说瞎话的黑心律师,毫无底线,毫无人性!
「冬!」
法官再度敲响法槌维持秩序,并警告了一番。
接着公诉人起身发言。
「我不同意辩护人的观点,难道因为没有经济来源,想活下去,就可以犯罪?就能侵犯别人的权益?」
「如果按照这样的逻辑,小偷和抢劫犯是不是也能得到谅解?」
「法律,是约束人们行为的最低底线,如果连法律的底线都能随意突破,那么这个社会将彻底陷入混乱!」
公诉人强硬反驳了严守义的观点,不等他开口,接着道:
「至于辩护人说不认可这份证据的证明力度,好,我现在就来解释一下,这份证据是如何证明被害人的死与被告的行为存在因果关系的!」
「首先我们要明确,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是指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一种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
「认定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有无因果关系,不能主观臆断,而应当以辩证唯物主义因果关系理论为指导。」
公诉人深吸一口气,开始抛出观点。
「第一,因果关系的客观性。」
「因果关系作为客观现象间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是客观存在的,不以人们主观是否认识为前提。」
「从这份证据我们可以看出,被害人生前身体健康,没有任何隐患,如果不是遭到长达二十一天的网暴,她现在还好好的活着,健康的活着!」
严守义眉头微皱,心里涌上一股不祥的预感,连忙举手道:「反对!」
「公诉人所言并不能说明因果关系存在,即便被害人生前没有心梗病史,没有其他隐患,也不能证明她的死与网课B破有关。」
公诉人微微一笑,不慌不忙的说道:「法官阁下,公诉人申请证人出庭。」
「同意。」
很快,证人出庭。
是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戴着一副眼镜,很儒雅的样子。
手里还拿着一份文件。
走上证人席位后,他向着法台方向微微鞠躬,随后双手捧着文件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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