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01章 法拍房里住着人,一问租期四十年!
第301章 法拍房里住着人,一问租期四十年! (第3/3页)
法拍房,即「法院拍卖房产」,是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的房屋。
当债务人(业主)无力履行借款合约或无法清偿债务时,而被债权人经司法程序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将债务人名下房屋拍卖,以拍卖所得案款偿还债权。
在过程中进行拍卖的房子就是法拍房。
至于拍卖流程也很简单,你先付一笔保证金,一般是房子评估价的10%,然后竞拍出价,价高者得。
没拍到的话就退还保证金,拍到的话就付尾款。
假设房子评估价一百万,你想参与竞拍,就需要提前交十万的保证金,但如果最后你五十万拍到了,那就是血赚!
你还别说,确实有这种可能。
去年东海市QP区一套499平方的大房子,市场价四千多万,最后成交价只有两千八百多万,这一波操作下来就省了一千两百多万,这还不是血赚?
而且根据住宅均价走势图来看,法拍房的均价差不多相当于普通二手房的70%~75%之间。
成交价普遍低于市场价,这就是法拍房最大的优势!
但是,这个捡漏有风险,入手需谨慎啊。
万一花大几百万买个房,结果原户主死活赖着不搬,你咋办?
或者即便是搬出去了,隔三差五的过来给你家泼油漆,扔臭鸡蛋,也足以搅和得你不得安宁。
你还别不信。
你想啊,这自家房子都沦落到被法院强制执行拍卖了,原户主能是什么善男信女?
一般人还真不敢入手这个法拍房,就怕惹上无尽的麻烦。
「你这位朋友,心可够大的。」姜白摇了摇头,问
道:「是不是这房子出什么问题了?」
允姐气愤的说道:「是啊,房子一直被人霸占着,死活不搬走。」
果然。
这购买法拍房碰到不要脸的人的概率,可太大了。
一般人可能干不出这种没皮没脸的事儿来,但能被法院强制执行的人,那能是一般人么?
这种人可能别的本事没有,但脸皮绝对是修炼得炉火纯青,刀枪不入,厚度堪比城墙拐角处。
什么事儿干不出来?
「对了,这房子是因为什么原因成了法拍房的?」姜白问道。
法拍房一般有五种产生方式。
第一种是由商业贷款产生。
购房人或企业向银行贷款购房或用于企业经营,但不能如期如数偿还时,银行向法院提出诉讼,要求贷款人就被抵押物进行拍卖变现来偿还银行的贷款。
第二种是由民间借贷产生。
比如:张三借李四钱款,约定以自有房产抵押给李四,到期如不能还款,根据规定,李四不能直接取得抵押房产,也无法通过以物抵债方式达成和解的,只能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三的抵押物,通过拍卖变现来还款,并向法院出示抵押证明或借款协议,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张三的房产来偿还债务。
第三种是由金融犯罪产生。
金融罪犯在刑事案件中的房产所得进行查扣,通过法院进行拍卖,变现后返还给受害人。
第四种是由司法没收产生。
比如:涉及刑事案或者贪污的犯罪嫌疑人,没收其名下全部财产,如该财产涉及房产,该房产依法可进行拍卖,拍卖所得全部上缴国库。
第五种是由无主财产产生。
指的是无人认领的房产,拍卖所得需上缴国库。
要想解决这个问题,总得先知道基本情况。
允姐说道:「安琪跟我说过,那个房子原来的户主,是一家建筑公司的老板,破产了,欠了一屁股饥荒没钱还,法院就把他的房子强制执行拍卖了。」
「哦……」
姜白缓缓点头。
这应该属于第二种,民间借贷。
初步看起来,这事儿应该不难解决。
侵占罪嘛,姜白可不陌生。
表舅杨俊平不就因为这事儿进去的?
想到这里,姜白说道:「这个房子已经是你朋友的,他们霸占着不走,这应该涉嫌侵占罪,你朋友要是愿意的话,不但可以把房子收回来,还能把人送进去。」
「要真有这么简单就好了……」
允姐无奈的说道:「可现在房子里住着的是租客,是从原户主手上租下的房子。」
「还说什么「买卖不破租赁」,也就是说,就算安琪买了房子,也无权终止他们的租赁合同。」
「而这个租赁合同的期限,是四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