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4章 我实名举报龙城银行行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第294章 我实名举报龙城银行行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 (第2/3页)
,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行长,我可以问下你挪用公款的用途吗?」
范海天满脸的懊恼:「借给我小舅子做生意……」
「……」
赵凯嘴角抽了抽,三千万啊,还是公款,说借就借了。
「你这种情况,属于挪用公款进行营利活动。」
「16年颁布的《最高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六条规定,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营利活动,数额在五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挪用公款罪的「数额较大」。」
「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就是「数额巨大」。」
「你挪用了三千万,这个数额甚至可能被判无期徒刑!」
「什么!?」
范海天大惊,脸色瞬间变得苍白。
他知道自己会有麻烦,但没想到麻烦会这么大。
连忙问道:「有没有什么办法可以减刑?」
「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尽快把挪用的公款还回来。」赵凯说道。
凡是经济犯罪,基本上都跟涉案数额有关,比如诈骗罪、受贿罪、贪污罪等,数额越大,刑罚也就越重。
而最有效的减刑办法,就是积极主动的退赃退赔。
挪用公款罪也是如此。
归还跟不归还,在量刑的时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
范海天连忙问道:「那如果,我把钱全都还上,会被判多少年?」
赵凯想了想,说道:「这个很难说,要看有没有其他情形,以及当庭辩护的情况……」
「你就说个最好的结果,没事,放心说。」
「……最好的结果,应该也不会低于十五年。」
听了赵凯这个回答,范
海天的心彻底沉了下去。
不还钱,无期徒刑。
还了钱,十五年以上。
妈的!
傻子才还钱!
范海天脑海之中瞬间产生了一个想法。
转移资产,携款潜逃!
范海天绝对能称得上有钱人,哪怕不算车子房子,光钱就超过千万,有这笔钱,到任何一个国家都能过得不错。
如果再加上那挪用的三千万……
下半辈子绝对能过得赛过活神仙!
当然,前提是能逃出国门。
趁现在银监局调查组还没有查到什么,正是潜逃的最好时机。
想到这里,范海天跟赵凯道了声谢,便匆匆忙忙赶回了家。
直奔书房。
掀开沙发床,里面赫然是满满登登的鲜红色大钞!
这便是范海天多年来辛苦工作、坚守岗位、早出晚归、呕心沥血的回报。
作为银行行长,想捞点油水简直不要太容易。
别的不说,单说银行的放贷业务。
你一个企业要跟银行贷款,几百万不算少,几千万不算多。
这么大的数字,贷款申请能不能审批通过是个问题,多长时间能贷下来是个问题,利息能不能降低几个点又是个问题。
要想解决这些问题,你不得找行长表示表示?
范海天表示自己就是个俗人,视金钱如挚爱,那是来者不拒。
不过他在收钱方面有着自己独到的见解。
范海天觉得网络账户经不起查,哪怕是开在国外或者不记名账户啥的,只要被盯上了,照样无所遁形。
相比之下,反倒是收现金安全得多。
返璞归真,化繁为简。
现在范海天决定跑路,自然得回来把钱都带上。
有了钱,以后的路就会很好走。
十几分钟后。
范海天拉着一个黑色的行李箱,提着个沉甸甸的手提包,站在门口,最后看了眼自己的家,然后打开门便要离开。
结果门一开,他就愣住了。
因为门口竟然……站着四个穿着制服的警察!
「范行长,这急匆匆的是要去哪里啊?」
老林瞥了眼行李箱和手提包,双眼微眯,淡淡的问道。
「你们是?」
范海天心里咯噔一下,却还是强装镇定。
「我是长河街道派出所民警,林国安,这是我的证件。」
老林亮了下证件,神情严肃的说道:「范海天,我们接到群众举报,怀疑你巨额资产来源不明,请跟我们回去接受调查!」
「什么巨额资产来源不明!你们有证据吗?」
「我可是龙城银行的行长,现在我要去外地参加一个很重要的活动,请让开!」
范海天两眼一瞪,态度还挺强硬。
但其实内心已经慌得一批了,额头直冒冷汗。
老林掷地有声的说道:「不管你是什么身份,现在涉嫌犯罪就必须配合我们的调查!」
「你是长河街道派出所的是吧,你先等会儿,我打个电话。」
范海天深吸一口气,把手提包扔到地上便掏出手机。
老林瞥了眼,淡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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