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58章 警告无效,直接上警械!
第258章 警告无效,直接上警械! (第2/3页)
,攒了一肚子气。
那是没办法的事儿。
但这是可是刑事案,这女人竟然还这么蛮不讲理,拒不配合。
周铮也没耐心跟她讲道理,直接开始警告。
这边的动静,惊动了餐厅吃饭的杨冉和她的同事。
五个年轻人都探着脑袋查看情况。
杨俊平也听到争吵声,戴着围裙从厨房走出来,看到这情况,眉头顿时皱了起来:“咋了啊这是?警察?你们有啥事儿吗?”
“你是杨俊平吧?身份证号XXX……没错吧?”周铮看向他问道。
“啊,是我,你们干啥啊?”
杨俊平一边在围裙上擦了擦手,一边走到门口。
“有一起刑事案件,需要请你和你夫人回去接受调查,这是刑事传唤通知书。”
周铮拿出了相关文书。
“啥?刑事案件?”
杨俊平顿时傻眼了。
他虽然不怎么懂法,但也知道“刑事”二字意味着什么。
“警察同志,你们是不是搞错了啊,我们可都是奉公守法的好人,不可能干杀人放火那种事儿啊。”
听了杨俊平的辩解,几个民警都有点想笑。
哦,合着在你的观念里,只有杀人放火才是犯罪?
周铮严肃的说道:“你们涉嫌的是侵占罪,法院已经立案,并请求我们所协助侦查。”
“好了,我只能透露这么多。”
“杨俊平,高静雅,请跟我们走吧。”
“走什么走!凭什么跟你们走啊!?”
杨俊平还没什么反应呢,他老婆倒是直接炸毛了。
瞪着眼珠子大声吼着:“你们调查清楚了吗就来抓人,还什么侵占罪,我们听都没听过,怎么可能会犯这个罪!”
听到这话,周铮内心冷笑。
没听说过不代表不会触犯。
就好比那些触犯了帮信罪的人,你去问一百个,可能九十九个都不知道还有这么个罪名,更加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居然已经是犯罪了。
但是在刑事案的司法实践当中,从来没有“不知者无罪”这个说法。
否则刑法的权威性和威慑力何在?
周铮开口道:“我再次警告,请你们配合,如果拒不配合的话,我们可能会采取强制措施!”
“吓唬谁呢?我告诉你哈,我可拍着你呢,你要是敢乱来,我就发网上去,我曝光你!”
高静雅麻利的掏出手机,打开了照相机。
周铮面色沉稳的说道:“看清楚我的警号,如果你觉得我的行为哪里不合规不合法,随时可以向我的上级领导部门或者督察部门举报,这是你的权利。”
“你也可以录像,但不可以断章取义,刻意曲解!”
“我的执法记录仪全程录音录像,如果你进行诽谤,传播谣言,可能会承担法律责任。”
“现在,我们要带你们二位回去!”
话音落,周铮不等高静雅说话,便直接迈步往屋内冲。
身后三个警察也都跟着往里走。
既然说不通,那就直接动手!
“哎不是!你们凭什么直接动手啊,你们才警告了两次!”
“我会举报你们暴力执法!我要举报你们!”
后面,杨冉大声喊叫着。
在很多人的认知中,警察需要警告三次以上,才可以上警械或者采取其他强制措施。
但其实,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
因为法律并没有明确规定警告次数。
之所以很多人会有“三次以上”这样的感觉,那是因为网络上流传广泛的执法记录仪画面,通常都是警告三次以上拒不配合后采取强制措施。
尤其是几年前,东海警方调查某无牌车辆时的一段执法记录仪画面,更是被称为“教科书式的执法”。
在那个视频中,警方便是在三次警告无效后,驱逐围观人员,对目标使用了辣椒水。
在这些视频的影响之下,再加上相关部门并没有对此做出明确的回应,所以很多人就产生了这样的错误认知。
其实,警察在执法过程中,如果遇到阻碍,警告一两次无效的情况下,完全可以采取强制措施了。
如果遇到暴力反抗、袭警等突发事件,基本上警告一次,就可以直接上警械。
而所谓的警械就包括了:警棍、催泪弹、高压水枪、辣椒水,手铐等……
周铮等人的行为,完全合法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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