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章 惹不起的人
第两百章 惹不起的人 (第2/3页)
了结这件事。
陈克己最初要的也是百货商店不再跟李文军合作,断了李文军的财路,慢慢把他闷死而已。
现在达到目的打算收手。
百货商店的上级县工商局当然知道陶光慧不可能做出这样的事,可是既然有相关单位发函,就要回应,还是把陶光慧叫来说了这个事,让她终止跟李文军的合作。
陶光慧之前觉得陈子琛像只苍蝇,“嗡嗡嘤嘤”吵个不停,让人心烦却不会造成什么实质性的伤害;现在才发现原来他是条蚂蟥,吸住了就不撒口,非要弄出点血来才罢休。
想吸她的血也就罢了,还要诋毁她的名誉,真是,是可忍孰不可忍。
既然这样,那就弄死他吧,不然留着他以后还要祸害其他老实本分的人。
陶光慧用百货商店经理的身份向市政府写了一封信,把这件事前前后后,事无巨细讲得清清楚楚。还附上了县人民医院,县公安局,县工商局的证明。
言辞恳切,条理清晰,证据确凿。
她为了确保百货商店以后的正常经营,请市政府严惩陈子琛这种为了一己私利扰乱县百货商店正常经营,试图贿赂国家干部事败就诋毁污蔑国家干部的行为。一定要立个典型。
市政府一看:妈呀,陶光慧……
那个混蛋胆大包天,要去招惹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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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克廉刚下了回到市里的火车,就接到了市主管领导打来的的电话。
领导言辞严厉:“陈子琛就是个神经病,你作为市矿业局领导,竟然相信他的话,跟他一起发疯,真是辜负了组织和人民对你的信任。”
陈克廉完全没有想到一个小小的县百货商店经理,竟然能引起市领导的注意,忙态度诚恳地回答:“我们也是收到举报下去确认情况。确实没有发现任何可疑的地方,只是举报信牵涉了陶光慧,陶光慧不在我们管辖范围,所以就跟她的主管部门说一下。”
领导问:“你有确切证据证明陶光慧同志和李文军有问题吗?”
这种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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